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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关于自治区党委第六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2021-01-29 18:11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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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2020年4月17日至6月17日,自治区党委第六巡视组对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进行了巡视,并于7月29日反馈了巡视情况。目前,巡视反馈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公开如下。

一、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在自治区党委第六巡视组反馈巡视意见后,局党组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巡视反馈意见,第一时间成立了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落实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覃黎魁及局党组副书记、局长黄小川担任组长,局党组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员,并从局相关处室和直属单位抽调15名工作人员组建了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整改工作相关事宜。

(二)分解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召开党组会议专题审议《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巡视整改任务分工方案》。整改方案将巡视反馈的4个方面12类38个具体问题,细化分解成为120项具体整改任务,并明确了相关整改任务的责任领导、牵头单位、配合单位、整改期限以及具体责任人。

(三)狠抓整改落实,统筹协调推进。局党组全面扎实推进整改工作,既从点上抓具体事具体人,又从面上抓整体推进。召开研究部署会,定期召开整改进度汇报会,集聚力量、同频共振推动整改工作。在局党组书记的带领下,局党组全体成员认真履职,全过程参与整改,每位党组成员对牵头负责的整改问题均做到认真调研、深刻分析、制定措施、定期督查,并严格执行对账销号,切实做到了不漏一个问题、不留一处死角。

二、聚焦巡视反馈意见,全力抓好整改

在局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推动下,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严格按照“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的要求,认真落实各项整改措施。截至目前,在120项整改任务中,已全部完成的有87项,基本完成28项,未完成5项。

(一)关于“学深悟透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有差距,落实新时代机关事务工作还有不足”方面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学用结合不够紧密,存在学做“两张皮”现象。

(1)“落实中央关于推进新时代机关事务工作‘标准化、精细化、信息化、绩效化评价’要求还有不足,特别是在推进‘互联网+’深度融入全区机关事务工作不够有力,自治区本级办公用房、资产和服务等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滞后”等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分析研讨,同时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书香机关·学习强局”等学习活动为抓手,持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努力建设强大的现代化后勤”重要论述,做到入心入脑、融会贯通。二是扎实推进已建标准体系的实施工作,开展标准化建设培训,全力推进我区机关事务标准化工作上台阶、创水平。三是提高精细化服务水平,完善重大会议活动服务保障,开展自治区四家班子会议服务标准化培训,规范服务内容和标准,抓好《办公区物业服务标准体系》的宣传贯彻工作。四是进一步完善升级OA系统,实现移动办公和局机关、直属单位互联互通。五是开展政务信息化资产普查工作。六是完成政务数据“聚通用”工作。七是做好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工作,完成政务信息系统接入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八是制定印发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汇编。九是加快自治区本级办公用房、资产和服务等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提升区直单位办公用房数据采集工作进度,尽快将各单位办公用房建筑平面图录入系统。十是委托第三方对公务用车系统、办公用房系统进行安全等级测试,确保安全使用。

(2)“党组对推动公共机构绿色发展重视不够,全区公共机构能耗统计、监管手段单一,节能设备推广使用力度不够大,底数不够清;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节水设备抓得不够紧;全区公共机构新能源汽车配备更新率低等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健全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数据会审和抽查机制,每年组织开展会审和抽查工作,不断提高能耗统计数据质量。二是组织开展公共机构空调系统、电梯系统、照明系统等用能设备调研,摸清公共机构老旧用能设备情况与底数,为下一步工作提供具体详实的数据支撑。大力推进节约型机关和节水型单位建设工作,推进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切实加大节能节水新设备、新技术推广应用。

(3)“践行垃圾分类‘新时尚’不够到位,源头分类设施配备仍不够规范、覆盖面不足,全区公共机构垃圾分类‘新时尚’引领力不强等问题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已制定的《垃圾箱房、垃圾桶站建设基本标准和要求》,大力推进公共机构按标准配备垃圾分类设施和垃圾箱房(桶站)建设。二是开展2个厨余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示范项目建设,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切实推进公共机构厨余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置。三是集中持续推进区直机关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无害化、规范化处理。四是配合自治区垃圾分类办做好各设区市及自治区直属单位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考核工作,重点对分类设施规范配备和厨余垃圾、有害垃圾等源头分类及无害化、规范化处理,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引领垃圾分类“新时尚”。五是继续加大培训力度,完成360名节能管理人员生活垃圾分类(公共机构节能)远程培训。

2.落实中央关于深化机构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有关要求有差距。

(1)“政治站位不够高、责任意识不够强,落实机构改革不够有力”等问题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责任意识,认真学习领会党中央关于机构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做好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的要求。二是做好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工作。

(2)“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保障力量整合优化还不够到位,新的服务保障体制机制没有完全建立”等问题整改情况:一是优化局属单位职责,结合机关事务工作实际,从保障服务工作全局出发,整合优势资源,优化局属单位职责,形成既互相配合又各司其职的机构职责格局。二是建立和完善新的服务保障机制。优化局属单位内设机构设置,从职能全面重塑、质效全面提升的角度,引导各单位构建科学合理工作运行机制,高效发挥好工作职能作用,提升服务保障质量。

3.政务服务保障能力还有不足。

(1)“办公用房资源优化配置和管理不够到位,少数单位多地办公,一些区直单位停车难或办公区停车难”等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对自治区工商联和自治区党史研究室等单位进行调研,了解单位实际情况,听取意见建议,积极统筹现有办公用房资源,解决上述单位办公用房不足问题。二是对多地办公的单位进行调研,了解单位实际情况,听取意见建议,在目前无法新建办公用房的情况下,积极统筹现有办公用房资源,加强资源配置方式,解决有关单位分散办公问题。三是加强对区直各单位的指导,充分统筹现有场地资源,对办公区停车位进行重新规划调整,优化停车布局;对有条件的单位可考虑建设立体停车场,解决停车难问题。

(2)“全区应急车辆编制制度建设滞后,没有及时根据机构改革后全区应急系统的新特点新要求,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解决应急车辆编制管理办法”等问题整改情况:与自治区应急厅进行深入沟通,实地调研,了解全区应急系统的实际用车情况及需求,研究解决应急车辆编制管理不足的问题。

4.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不到位。

(1)“局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落实意识形态工作领导责任不够有力。向上级党委报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和工作责任压力传导不到位,班子成员存在重业务轻意识形态工作倾向,对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工作督促指导不到位”等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强化责任意识和危机意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深化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究、分析研判和专题报告工作。二是局党组成员带头抓好意识形态工作,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抓好分管部门、领域意识形态工作,定期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约谈。三是举办一期党务工作培训班,开设意识形态工作方面的专题授课,进一步提升局党组成员及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能力。四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五是分管党组成员切实履行好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责任和监督责任,及时搜集、研判、处置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舆情,对错误言论及时有效地发出声音,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六是在局属单位负责建立的微信群、QQ群中均设置1名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监督员,对相关微信群、QQ群中出现的错误言论第一时间亮剑发声予以纠正。

(2)“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风险意识不够强,2016年以来没有对管辖范围内涉公共事务管理、社会民生领域的社会舆情易燃易爆点意识形态风险进行分析研判和通报”等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在局房产处、法规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务用车保障中心、区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局属5所幼儿园等涉及公共事务管理、社会民生领域的处室和单位,定期收集网络及社会相关舆情信息并及时向分管党组成员作专题汇报。二是制定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意识形态领域舆情分析研判工作制度》,局党组定期对搜集汇总的舆情信息进行分析研判和通报。

(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够有力,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监督存在薄弱环节”方面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存在薄弱环节,结合实际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全覆盖不够,对区直公积金管理中心、区直房改办存在的廉洁风险没有展开专题研究”等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全局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全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行部署,传导压实“两个责任”,确保全覆盖。二是出台《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实施清单式管理。三是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研究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单位廉政风险研究,部署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相关工作,压实监管责任。

(2)“压实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有力”等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专家管理。督促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强专家教育,开展专家业务培训和廉政教育,提升专家综合素质;协同强化专家日常考核管理,对专家进行“一标一评”动态考核,计入专家个人诚信信息,依法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二是强化协同监管。结合《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权责清单》,督促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进一步完善监管权责、依法履职;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监督执法力度。三是优化智慧监管。依托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和远程异地评标,实现交易记录来源可溯、去向可查、监督留痕、责任可究,监控并自动预警围标串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增强监管的时效性和精准性。四是提升服务水平。督促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立足公共服务职能定位,不断优化见证、场所、信息、档案、专家抽取和交易流程等服务,规范服务行为,建立健全不良交易行为发现处置机制。

(3)“驻局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够严格,没有对局党组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情况进行有效监督、督促整改”等问题整改情况:一是驻局纪检监察组督促局党组梳理本单位(含直属单位)“三重一大”事项范围并送驻局纪检组做好备案。二是修订完善《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纪检监察组关于与综合监督单位建立工作联系机制》。三是督促局党组履行“三重一大”事项执行过程的监督职责,每年报告1次执行情况。四是督促局党组在一定范围内及时公开决定后的“三重一大”事项,主动接受监督。五是每年至少开展1次“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检查。六是出台《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关于印发重大决策事项清单的通知》,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经费支出管理办法》等文件。七是明确项目责任人专门负责,审定局本级和直属单位重大项目责任(投资)方案。

2.作风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四风”问题仍有发生。

(1)“对‘四风’抓常抓细抓长不够到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同程度存在”等问题整改情况:一是结合“三增强三提升”活动暨“十大专项行动”,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着力解决不担当不作为,“慵懒散”等突出问题。二是认真撰写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报告等相关材料,严格把好内容审核关。

(2)“执行自治区党委主要领导关于机构改革‘摸清家底’的批示不到位,局属资产核验工作不扎实”等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加快推进资产清查,做到账实相符。在自治区财政厅指导下,聘请有专业资质的机构在全局开展专项资产清查工作,做好资产账面和实有情况的核验,做到账实相符。二是进一步理顺职责分工,夯实基础。理顺资产采购、领用、管理具体分工,明确资产使用人和管理人责任,从源头掌握资产情况,对通用设备、家具用具类资产贴好标签,夯实资产日常管理的基础。三是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强化资产日常管理。

3.对重点岗位、重点领域监管不够到位,部分领域存在廉洁风险。

“2019年以来督促指导区直房改办加强对危旧改项目的全程监督管理不够有力,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缺乏有效监督手段”等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指导监督,组织开展危旧房改住房改造工作调研,形成调研报告并抓好贯彻落实。二是组织区直有关单位召开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非还建房调剂及改造审批业务工作培训会议,指导和推进区直单位危旧房改住房改造工作向好发展。

(三)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到位,党组织政治功能和引领作用不够凸显”方面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

(1)“落实党建主体责任不够扎实,机构改革与党建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不够到位,机构改革后新的基层党组织调整还停留在纸面上,没有落到实处”等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印发《2020年度局党组成员党建重点工作清单》,确保党建主体责任扎实落实。二是印发《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直属机关委员会关于调整部分基层党组织设置的通知》,涉及换届选举工作的19个基层党组织均已完相关工作。

(2)“局党组没有检视党员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部分党组成员落实‘一岗双责’还有不足,对分管领域党建工作长期疏于督促指导”等问题整改情况: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成员基层党支部工作联系点》《2020年党支部书记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清单》等制度文件,进一步明确局党组成员全面落实“一岗双责”,组织开展分管领域党建工作督促指导,及时检视党员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3)“部分基层党支部在落实党建工作要求存在薄弱环节,如主题教育活动、‘三会一课’等重形式轻实效,支部书记发挥思想引领“方向盘”作用不够”等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支部书记培训,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水平。二是强化年底“支部书记述职”评议结果运用,激励先进,充分发挥支部书记示范作用。三是通过开展“行动学习进支部”、“书香机关·学习强局”、“党支部建设加强年”、“争做‘三个表率’,争创‘模范机关’”、“党支部书记政治能力提升”等活动,推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三会一课”等走深走实。

2.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

(1)“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战斗性不强,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多是点到为止,辣味不足,存在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的现象”等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在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前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在会上自觉刀刃向内,坚决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逐项对照检查。二是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上,坚决杜绝相互批评以建议形式代替批评,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开出辣味。三是严格落实《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若干规定》,强化班子成员之间的批评意识,增强批评意见的针对性。

(2)“落实主题党日活动不够规范,有的支部以支委会代替主题党日活动,有的支部不按规定每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有的支部部分党员经常缺席主题党日活动”等问题整改情况:一是推动《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体系(试行)》落实落地,切实提升支部工作规范化水平。二是以党员政治生活活动室为载体,积极开展“固定党日+”活动,确保党支部按规定每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不定期开展督查。

3.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不严不细。

(1)“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规定不够严格规范”等问题整改情况:一是严格工作程序。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相关政策法规,从严履行选人用人中的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公示、任职等程序。二是规范文书档案。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制度,规范党组会议记录,建立“一人一档”。三是开展自查自纠。对照选人用人政策和要求,开展选人用人自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四)关于“贯彻落实巡视、审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等整改要求还不够到位,部分整改不彻底”方面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问题整改力度较弱,部分整改成效不明显”等问题整改情况一是针对信息化建设等3项问题没有整改到位,加快完成整改。积极推进“互联网+”与全区机关事务工作深度融合。二是针对整治四风等7项问题整改成效不佳的问题,督促相关处室(单位)开展“回头看”,确保整改取得实效。三是开展主题教育专项整改督查,对整改不到位的事项进行梳理,结合此次巡视涉及的相关事项及时进行督导督办。

2. 履行整改监督责任不够有力,整改长效机制不健全。

(1)“局党组对2015年巡视提出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到位、执行财务制度不严格等问题抓常、抓细、抓长不够有力”等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在抓常、抓细、抓长上下功夫,坚持完善局官网“党风廉政”栏,完善节假日廉政短信提醒制度,增强警示教育实效。二是结合十大专项行动,抓制度执行力建设,联合开展已出台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评估。

(2)“驻局纪检监察组和机关纪委督促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持续深入整改落实‘落地生根’不够”等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局纪检监察组会同局机关纪委对局机关、直属单位在2017年2019年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组织1次专项监督检查,紧盯问题抓好整改落实。二是驻局纪检监察组督促推动局党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物业服务、餐饮服务和局机关幼儿园等重点领域的日常监督,加强对重点领域的再监督再检查。三是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制度规定抓好物业服务、餐饮服务等采购工作,组织经办人员对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进行专题学习,规范单位内部政府采购程序流程工作。四是督促局党组建立完善幼儿园系统相关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幼儿园系统经费管理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抓好整改。五是立落实巡视整改督导工作台账,严格按巡视整改要求督促各有关处室、单位抓好整改,确保整改落实落地。 

   三、坚持不懈巩固拓展巡视整改成果,推动开创机关事务工作新局面

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永远在路上,巩固、转化、提升整改成效还需要不断深化、善作善成、久久为功。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持之以恒贯彻落实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进一步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放大巡视工作效应,切实将巡视成果转化为推动机关事务工作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

一是持续提升,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措施不软、力度不减,不放过任何一个问题、不轻忽任何一个环节、不留下任何一个尾巴,确保巡视反馈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并坚决扼制问题反弹回潮。以问题为导向,倒查制度漏洞,加强建章立制,对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狠抓执行落实,确保作用彰显;对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干部选拔任用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完善制度体系,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

二是强化担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局党组主体责任,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分管责任、各级领导“一岗双责”,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形成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工作氛围,真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向实处发力。

三是围绕中心,强力推动机关事务工作。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机关事务工作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 聚焦我局管理服务保障等中心工作,以高质量发展为“纲”,以“三增强三提升”三年计划和“十大专项行动”为主线,着力提升管理工作效率、服务保障质量和队伍能力素质水平,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新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71-2627595;地址:南宁市民生路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邮政编码:530012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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