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直、中直驻邕各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我局政策法规处不再加挂“自治区直属单位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牌子,继续承担负责自治区直属单位及中央驻邕单位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拟订自治区直属单位及中央驻邕单位的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保障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等职能。为确保工作有序开展,现正式启用“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住房制度改革业务专用章”,同时废止“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单位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印章。
今后,各有关单位如需办理涉及自治区直属单位、中央驻邕单位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保障方面的业务,来文主送单位为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附件:启用印章及废止印章样式
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4年3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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