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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组织参加第八期全国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远程培训的通知

2021-05-26 10:34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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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后勤服务中心),区直各单位:

为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根据《国管局关于2021年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安排的通知》(国管节能〔2021〕32号)要求,为进一步壮大高素质、专业化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人才队伍,决定组织全区各级各类公共机构干部职工参加清华大学举办的第八期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远程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以提升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素质为目标,以系统的节能管理岗位应知、应会通识教育为主线,围绕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四五”规划、碳达峰碳中和等重点工作设置课程,具体包括能源形势与宏观政策、节能管理与节能技术、综合素养、示范案例等板块。

二、培训对象和时间

培训对象为我区各级各类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管理人员、公共机构分管节能工作负责人、节能统计员和用能系统与设备专业操作技术人员,各类人员分别开设课程。自治区各有关单位、各设区市、县(市、区)新从事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的人员应安排参加培训,并重点组织本地区、本系统独立办公单位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人员参加培训。

三、报名和培训时间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7月10日。

(二)培训时间:2021年7月17日-2022年1月16日。

四、报名流程和培训费用

(一)在线报名。参训人员登录“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远程培训”,项目网站thjnpx.itsinghua.com,点击网站首页“我要报名”,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即可完成在线报名。

(二)交费方式。本期培训费用每人620元,由学员所在单位承担。交费方式有两种:一是在线支付。登录培训网站thjnpx.itsinghua.com,直接支付至清华大学账户,填写发票信息,等待学校开具中央税收系统统一票据。在线支付免手续费。二是线下支付。即在银行将培训费实名汇至清华大学账户(需要保存好汇款底单)。

户    名:清华大学

开户银行:工行北京分行海淀西区支行

账    号:0200004509089131550

汇款用途:继教节能

五、学习和考核方式

学员报名交费后,学校为学员注册。统一开学后,学员登录项目网站,使用报名时生成的用户名和密码(用户名为报名时的手机号)即可开始学习。第七期远程培训中未参加考试和考试未通过学员,可免费参加本期远程培训学习。

参加培训学员可使用电脑在线学习,也可使用手机等移动终端离线学习(操作方式见培训网站说明)。学员学习期满后,总体学习进度达到考试要求的可参加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组织的统一考试,考试合格者由清华大学终身教育处统一颁发学习证书。

六、其他要求

(一)各设区市、自治区各有关单位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培训工作,认真按照培训名额分配计划(见附件)做好本地、本系统的组织报名工作,并于2021年7月17日前将参训人员名单报送至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邮箱(guangxijnb@163.com)。

(二)各设区市、自治区各有关单位要认真组织人员参加,确保培训效果。参训人员要以此次培训为契机,认真学习,按照规定完成相应的课程和学时,参加相关考试,不断提高专业水平。

(三)本次培训将按照参训人数的1-1.5%比例选派最佳学参加最佳学员面授班,面授培训班免培训费、餐费,住宿及往返交通费由学员所在单位承担,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未尽事宜请联系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熊陈武,联系电话:0771-2612457;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胡丽芬,联系电话:010-62792835。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参加第八期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远程培训名额分配表

2021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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