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我局为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机构,正厅级单位。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机关事务工作的政策法规,拟订全区机关事务工作的政策、规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后勤体制改革的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各级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事务工作。
(二)负责自治区直属党政机关房地产管理工作,制定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办公用房的规划、建设、权属、调剂、使用监管、处置和维修等。负责自治区直属机关公共租赁住房、集中周转住房以及政府集中管理宿舍区的规划改造、建设监管、调配管理和所有权及相应土地使用权登记工作。负责自治区直属单位政策性住房的调配及保障管理工作。
(三)指导全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的编制、标准管理。负责自治区直属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工作。
(四)在自治区节能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全区公共机构节能推进、指导、协调、监督的具体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全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的规划、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自治区本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承办自治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五)负责自治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机关办公区和省级住宅区的安全保卫工作,联系、协调驻地武警部队并指导安全警卫工作,协助信访、公安等部门妥善处理群体上访事件。
(六)管理自治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机关事务工作。管理自治区直属行政事业单位集中办公区的机关事务工作。
(七)负责自治区省部级领导干部生活服务的协调、保障、管理工作。
(八)负责自治区直属行政事业单位及中央驻邕单位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拟订实施方案、住房保障和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按规定负责住房资金和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工作。
(九)指导全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工作,拟订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对行业主管部门履行公共资源交易监管职责的督查工作。负责自治区本级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代管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十)完成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本级
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第一幼儿园
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
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第三幼儿园
广西实验幼儿园
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茶花园机关办公区服务中心
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车队
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单位住房保障中心
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机关保育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民生机关办公区服务中心
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五象机关办公区服务中心
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会议保障中心
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住宅区综合服务中心
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用房保障中心
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用车保障中心
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南湖服务中心
广西展览馆
第二部分: 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此部分可另附表格,详见附件:自治区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3年度总收入47686.9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7387.17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080.66万元,下降2.23%。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6403.92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354.74万元,下降2.8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追加自治区直属机关离退休干部党建活动中心、星湖公寓维修改造等多个项目资金5413.56万元;上年度追加购买广西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所建房产作为区直公共租赁及引进人才储备房源7000万元,本年度无此项追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5.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6.其他收入983.25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74.07万元,增长38.65%,主要原因是自治区直属机关第一幼儿园增加拆除重建项目筹集自筹资金收入230.53万元。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19.98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8.28万元,增长1075.29%,主要原因是广西实验幼儿园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入缺口。
8.上年结转和结余279.84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221.29万元,下降81.36%,主要原因是跨年度建设项目减少,结转资金减少。
(二)本部门2023年度总支出47686.9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46156.22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3145.51万元,下降6.38%。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108.5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公共机构节能、办公用房保障、公共租赁住房等。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3163.01万元,下降10.45%,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资金减少,其中上年度追加购买广西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所建房产作为区直公共租赁及引进人才储备房源7000万元,本年度无此项追加。
2.教育支出11043.47万元:主要用于学龄前幼儿保育、教育服务。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81.5万元,下降1.62%,主要原因是自治区直属机关第一幼儿园的教学楼拆除重建项目因施工过程出现土质问题,须进行地基特殊处理,延缓整体工期导致支出减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15.6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缴存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发放死亡抚恤金、离退休费等。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61.48万元,增长11.6%,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发放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增加;死亡人数较上年增加,追加的死亡抚恤金增加。
4.卫生健康支出632.59万元:主要用于缴存单位职工的医疗保险。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39.47万元,增长6.65%,主要原因是人员新增及医保缴费基数调整,支出增加。
5.住房保障支出4855.97万元:主要用于公共租赁住房、老旧小区改造、缴存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等。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01.94万元,下降2.06%,主要原因是区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3年中心信息化系统建设和维护费用支出较2022年减少。
6.结余分配192.08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42.42万元,下降18.09%,主要原因是自治区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2023年分园指导费收入减少,非财政拨款资金收入减少。
7.年末结转和结余1338.69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904.25万元,增长208.14%,主要原因是自治区直属机关第一幼儿园本年度新增结转拆除重建项目资金1021.82万元。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403.92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2421.43万元,下降4.96%。其中:基本支出17913.63万元,项目支出28490.29万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7765.76万元,支出决算为45345.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07%。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为21080.69万元,支出决算为27108.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59%。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局本级年中追加2022年度机关奖励性补贴清算补发部分818.68万元;追加自治区直属机关离退休干部党建活动中心、星湖公寓维修改造等多个项目资金5413.56万元。
(二)教育支出年初预算为8692.21万元,支出决算为10237.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78%。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自治区直属机关第一幼儿园追加拆除重建项目资金1900.91万元。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2086.80万元,支出决算为2515.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55%。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追加死亡抚恤金,年初无此项预算;人员新增及社保缴费基数调整,增加养老保险支出。
(四)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615.87万元,支出决算为632.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71%。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人员新增及社保缴费基数调整,增加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5290.19万元,支出决算为4850.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69%。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收回区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综合业务费、中心信息系统运行维护费等项目结余资金447.61万元。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913.63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3854.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2178.98万元的113.76%。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职工正常晋级晋档,增加工资支出;支付新进人员工资福利及调整社保公积金基数,增加工资福利支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512.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2851.61万元的88.11%。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单位日常公用支出和“三公”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46.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170.03万元的132.14%。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追加发放死亡抚恤金232.26万元;退休人员增加,退休工资福利支出增多。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821.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49%,比上年减少302.54万元,主要原因是自治区机关车队购置公务用车较上年减少5辆,公务用车购置费用减少;自治区机关车队近三年共购置更新59辆公务用车,新车维修维护费支出较少,公务用车运行支出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817.77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46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与2022年持平,原因是本部门2023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公务活动。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817.7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327.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60%,比上年减少249.17万元,原因是自治区机关车队本年原计划购置更新公务用车15辆,根据工作需要实际购置11辆,较2022年减少5辆。购置的公务用车,主要用于保障自治区党委、政府、人大、政协领导班子公务活动使用。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489.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92%,比上年减少56.44万元,原因是自治区机关车队近三年共购置更新59辆公务用车,新车维修维护费支出减少。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本级及17个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5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489.87万元,平均每辆3.27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3.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22%,比上年增加3.07万元,原因是各单位到本部门调研、考察活动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国内公务接待批次29次,人次185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5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32.55万元,降低5.58%,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办公经费支出34.11万元。比2022年决算数增加17.19万元,增长3.22%。主要原因是新冠疫情防控放开,公务出差增多,差旅费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801.9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46.8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287.7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367.3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366.6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5.0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169.84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37.89%;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46.83万元占货物支出金额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52.40万元占工程支出金额的66.2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367.39万元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50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43辆、主要负责人用车25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3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14辆、其他用车36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单位日常公务使用车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1台。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2023年,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年初预算总收入38,048.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765.7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282.56万元。安排基本支出16,257.52万元,项目支出21,790.80万元,结转下年支出0万元。
2023年,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实际总收入47,686.99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6,403.92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983.25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19.98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79.84万元;实际支出46,156.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171.90万元,项目支出27,984.32万元;当年度部门预算执行率为99.47%。年底结余分配192.08万元,结转和结余1338.69万元。
2023年,我局出色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在区直机关绩效考评中得分955.41分,其中:发展目标得分800分、争先创优得分65.9分,满意度得分89.51分,评为一等等次。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
我局编制2023年度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的项目161个,金额275,13.41万元其中:局本级项目69个,本级项目支出15529.86万元,所属二级预算单位92个,项目支出11983.55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1个,对下转移支付100万元。项目中,敏感涉密项目1个,涉及资金4604.75万元。预算项目自评得分15743.15分、平均分97.78分,共134个预算项目为“一等”等级,金额20215.38万元;27个项目为“二等”等级,金额7298.03万元。24个项目财政拨款调整率大于等于30%,其中年初预算0元的9个。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会议保障中心物业管理费项目自评得分为100 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8万元,执行数为20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会议保障中心物业管理费主要用于会务、保洁、绿化、基建维修、设备管理、安保、消防管理等,该项目的实施,充分保障了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和区直机关各种会议的正常召开及人大机关办公区干部正常工作的开展。
3.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组织对“会议保障中心专项公用经费”1个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编制自治区本级2023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桂财预〔2022〕87号)设立,符合国家、自治区相关政策。2023年自治区财政厅下达项目总指标170万元,项目支出170万元,支出进度100%。项目按时支付各项费用,保障了人民会堂中心基本运转,满足了办公人员的基本办公需求,保障了各种会议、接待的顺利开展,取得了预期的社会效益,也落实了“过紧日子”的要求,践行了勤俭办一切事业的初心。项目总体绩效评分100分,得分等级为一等。
4.财政绩效评价结果
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无财政绩效评价项目。
5.预算绩效管理存在问题
(1)预算编制准确性有待提高。机关事务工作存在范围广、事项杂、时间急等特点,具有保障和应急的双重特性。一方面,预算项目资金偏离度较大。预算执行部门对预算的掌握仅局限于以往常规性业务的经验,对于新业务新项目缺乏专业评估,导致预算资金编制准确性不高。另一方面,预算追加资金过高。财政部门规定预算编制一般在上年度十一月完成,受政策及难以预测下年度突发的事项、临时的工作指令等影响,导致部分项目只能通过预算追加的形式开展。
(2)部分预算项目预算执行进度较缓慢。个别预算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受施工环境、需求增加等因素影响,出现项目超支、工期逾期的情形,从而影响项目决算审核与资金支付。
(3)绩效目标设置不够科学与客观。由于我局大多数预算项目为后勤服务保障类,部分绩效指标的评价标准难以量化、指标值难以获取,存在着绩效指标设置不够全面、代表性不足等问题。
6.下一步改进意见及相关建议
(1)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一是提高对预算管理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单位负责人提高预算管理意识,高度重视预算管理工作,树立加强本单位预算管理的观念,各部门积极参与加强预算管理意识的建设。二是统筹安排单位的经费预算。在编制预算计划时,进行深入全面的调查和集体决策,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避免造成资金浪费。三是采用零基预算编制方法,结合机关事务工作特点,重新测算各部门的需求,优化资源分配,确定合理的预算方案。
(2)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一要业务部门与财务部门密切配合。业务部门应按年初计划推进项目实施,及时开展项目评审、招投标采购,加强项目现场管理、组织验收及项目决算评审,及时按合同约定办理资金支付手续。财务部门定期通报项目支付情况,督促各部门加快项目实施,共同推进预算执行进度。二要规范财政资金支出。坚持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和财政资金使用规范、安全、有效并重的原则,严禁预算执行中随意扩大支出范围、转移或套取财政资金、接受和使用虚假票据报支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支出规范。
(3)加强绩效指标体系建设。一是加强学习,提高绩效管理水平。邀请预算绩效管理专家从政策解读、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设置等方面进行专项培训,通过案例分析、实操演练等进一步提高各处室和直属单位人员的预算绩效管理意识,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二是组织处室和直属单位根据自身职能和业务特点,借鉴外省先进经验,全面、深入研究符合我区机关事务特点、代表性强、可操作性强的绩效指标,建立完善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绩效指标体系。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