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南湖服务中心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南湖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南湖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南湖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南湖服务中心成立于2019年8月,隶属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属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中心主要职责为:承担为三个省级干部生活住宅区做好服务保障和管理工作;承担南湖小院、星湖小区、星湖公寓、青秀小区和青秀老干部活动中心的服务和保障工作;承担青秀湖公园及水库的管理工作;承担青秀湖公园及周边自治区人民政府后续用地的规划、建设、管理等事务性工作;承担青秀湖公园及周边园林绿化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南湖服务中心设五科室:综合科、南湖小院服务保障科、星湖小区服务保障科、青秀小区服务保障科、青秀湖管理科、服务科、资产管理科。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南湖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南湖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3年度总收入535.5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为535.54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6.54万元,增长3.19%。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35.54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6.54万元,增长3.19%,主要原因是人员岗位晋升、人员调入引起工资福利等支出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事业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全年支出535.5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535.54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6.54万元,增长3.19%。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2.28万元:主要用于发放人员工资及日常开展业务活动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1万元,增长5.81%,主要原因是人员岗位晋升、人员调入,工资福利等支出增加。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9.2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4.7万元,下降5%,主要原因人员社保基数调整。
3.卫生健康支出24.9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医疗保险。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0.93万元,下降3.59%,主要原因是人员医保基数调整。
4.住房保障支出39.03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17万元,增长3.09%,主要原因是公积金基数调整。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为535.54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6.54万元,增长3.19%。其中:基本支出535.5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30.73万元,支出决算为535.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91%。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78.41万元,支出决算为382.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02%。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发放绩效考评奖金、新进人员工资福利、社保调整基数等。
(二)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7.72万元,支出决算为89.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73%。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社保基数调整等。
(三)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4.64万元,支出决算为24.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42%。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医保基数调整等。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9.96万元,支出决算为39.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67%。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公积金调整基数等。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35.54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450.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49%。主要原因是人员岗位晋升、人员调入等追加工资福利。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62.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46%。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基本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1.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66%。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基本支出。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南湖服务中心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南湖服务中心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南湖服务中心本年度“三公”经费年初预算为0.2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公务来访。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2.8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4.4万元,下降6.54%,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32万元,降低2.06%,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