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智能问答| 政务新媒体| |
支持IPv6
无障碍
首页 工作动态 政府信息公开 政民互动 专题专栏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财政信息 > 财政决算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机关保育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

2024-10-21 09:1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目    录

第一部分: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机关保育院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机关保育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机关保育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机关保育院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机关保育院创建于1990年,是一所自治区级示范性公办幼儿园,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确定为差额拨款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现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直属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承担区直单位及附近适龄幼儿入园保育教育工作,同时发挥自治区龙头园优势,辐射带动帮扶园提升保教水平和办园质量,作为自治区教育厅课程基地建设示范点,承担国家、自治区及南宁市教研课题等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院为二级预算单位,无下属机构,内设保教部、行政后勤部两大部门。其中行政后勤部细分为办公室、财务室、后勤部、档案室、资料室等部门。

幼儿班级设小班、中班、大班各6个班,共18个班,2023年末在园幼儿599人。

第二部分: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机关保育院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以上表格详见附件: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机关保育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机关保育院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院2023年度总收入1778.5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778.5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43.51万元,增长15.86%。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70.26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64.30万元,增长17.55%,主要原因:在职在编人员、后勤控制数人员人数同比均有所增加,且在职在编人员的人均绩效标准有所提高,人员经费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与上年持平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与上年持平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与上年持平

5.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与上年持平

6.其他收入8.24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2.93万元,下降26.2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没有收到往年度预算外的青秀区国库划拨学前教育集团化办园经费等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与上年持平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7.85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保育院改扩建工程项目资金结转上年已全部支出完毕

(二)院2023年度总支出1778.50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768.68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43.51万元,增长15.86%。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教育支出1679.0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社保缴费、公用经费、维修维护费、物业管理费、项目支出等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23.61万元,增长15.36%,主要原因:本年度在编人员和后勤控制数人员人数增加,且在职在编人员的人均绩效标准有所提高,相关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58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的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9.57万元,增长23.92%,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人数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15.29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95万元,增长23.91%,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人数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24.78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4.78万元,增长23.90%,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人数增加。

5.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7.21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其他收入减少,没有结余

6.年末结转和结余9.81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9.81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安排的童梦楼五楼功能室等创建项目剩余9.81万元申请列支结转明年继续使用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60.44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36.63万元,增长15.53%。其中:基本支出568.13万元,项目支出1192.31万元。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1578.13万元,支出决算为1760.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11.55%。

(一)教育支出年初预算为1496.56万元,支出决算为1670.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64%。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在编人员人数增加以及岗位晋升、薪级变动、人均绩效标准提高等正常调资追加了人员经费预算。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社保缴费、公用经费、维修维护费、物业管理费、项目支出等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45.11万元,支出决算为49.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91%。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在编人员人数增加追加了预算。主要用于在编人员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13.91万元,支出决算为15.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92%。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在编人员人数增加追加了预算。主要用于在编人员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22.55万元,支出决算为24.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89%。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人数增加追加了预算。主要用于在编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68.13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400.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19%。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人数增加、岗位晋升、薪级变动等正常补调资追加了预算。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24.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65%,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人数增加,追加了伙食补助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2.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38%。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补贴标准提高,追加了退休人员经费的预算。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0万元,年初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

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相应附表无数据。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院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年初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

院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相应附无数据。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院2023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年初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

院没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收入,也没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安排的支出,故相应附无数据。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事业单位相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院是差额拨款公益二类事业单位,2023年度事业单位相关运行经费支出124.8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03万元,增长1.65%,比上年决算数增加4.27万元,增长3.54%,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人数增加,追加了伙食补助费等公用经费其中:办公费9.95万元,印刷费4.03万元,咨询费4.81万元,水费3.41万元,电费14.18万元,邮电费2.68万元,物业管理费1.48万元,差旅费2.01万元,维修(护)费23.08万元,租赁费0.02万元,专用材料费2.29万元,劳务费7.85万元,工会经费3.76万元,福利费6.6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2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8.38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院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5.3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4.5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0.7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8.5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3.4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8.58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4.56万元,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02万元,占服务支出金额的3.33%。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院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4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院2023年度部门预算数1578.13万元,执行数1760.44万元,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等。从自评情况来看,全年绩效指标绝大部分按预期目标完成,只有一个项目童梦楼五楼功能室等创建项目原设定目标未如期完成,该项目调整后预算数48万元,全年执行数38.19万元,预算执行率79.55%,自评得分83.29分,自评结论为二等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本院2023年度项目10个,项目支出总额1192.31万元。其中,本级项目10个,本级项目支出1192.31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对下转移支付0万元。项目中,敏感涉密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7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899.73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7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75.46%;3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292.58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3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24.54%。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项目预算绩效目标与绩效指标编制科学性、相关性、精准率有待提高,二是个别项目的预算执行率不达100%;主要原因:一是预算与实际结果难免存在偏差,二是年中本院人事变动,个别项目推进存在一定的延迟。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今后工作中将进一步提高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编制的质量;二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的业务培训及指导,提升绩效管理水平;三是提早部署,各项工作抓早落实,力争项目支出按时完成。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至少选择一个重点项目做具体说明):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绩效工资项目自评得分为99分,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23.40万元,执行数为623.4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年初预算设定的绩效目标均已实现,项目预算支出绩效较好。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组织对“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绩效工资”1 个重点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评价结果为等,涉及资金623.4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该项目调整后预算数623.40万元,全年执行数623.4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自评得分99分,自评结论为一等。年初预算设定的绩效目标均已实现,项目预算支出绩效较好

(四)财政绩效评价结果(如有)。

无。

(说明: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资金统计口径均为财政资金)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事业单位相关运行经费:为保障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