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展览馆
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展览馆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展览馆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展览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展览馆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广西壮族自治区展览馆是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2021年新设立预算单位,隶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位于南宁市兴宁区民主路12号。广西展览馆主要职责任务是:承担中国共产党广西历史展览、广西脱贫攻坚成就展、“奋进新时代”主题成就展广西单元等自治区重点专题展建设的服务保障工作,开展宣教活动,建设党性教育、爱国主义教育、院校教育教学实践基地。承接公益性展览项目,向社会公众提供展览服务。开展展陈理论研究、学术交流、业务培训活动,承接展陈资料、文物收藏与保护的服务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广西展览馆下设内设机构11个:综合科、党群科、财务科、文物文创科、培训讲解科、宣传教育科、信息技术科、后勤保障科、安全保卫科、展览展陈科、发展规划科。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展览馆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展览馆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展览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4年度总收入1996.6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1996.69万元, 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11.57万元,下降5.29%。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96.69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57万元,下降0.08%,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增加,申请追加人员经费;因奋进新时代主题成就展广西单元从北京撤展后,落地我馆继续展出,2022年末追加筹展专项经费110万元,该指标结转至2023年使用完毕,2024年无此项目安排,项目支出减少;2024年开展项目比2023年有所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4.事业收入0万元。
5.经营收入0万。
6.其他收入0万元。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1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奋进新时代”主题成就展广西单元从北京撤展后,落地我馆继续展出,追加筹展专项经费110万元,列支结转至2023年使用,2024年无结转结余项。
(二)本部门2024年度总支出1996.6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1996.69元, 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11.57万元,下降5.29%。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573.4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行所需的各类支出。
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50.45万元,下降8.7%,主要原因是:“奋进新时代”主题成就展广西单元从北京撤展后,落地我馆继续展出,追加筹展专项经费110万元,列支结转至2023年使用,2024年无结转结余项;2024年在职在编人数比上年增加;2024年开展项目比2023年有所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1.0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等。
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6.99万元,增长6.2%,主要原因是2024年在职在编人数比上年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50.4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8.11万元,增长19.16%,主要原因是2024年在职在编人数比上年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81.7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3.79万元,增长20.28%,主要原因是2024年在职在编人数比上年增加。
5.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展览馆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96.69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11.57万元,下降5.29%。其中:基本支出1207.35万元,项目支出789.34万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展览馆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948.73万元,支出决算为1996.6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46%。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552.04万元,支出决算为1573.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38%。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行所需的各类支出。差异原因在于2024年新入编在职在编人员,追加人员经费;同时回收2024年部分项目支出资金。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276.92万元,支出决算为291.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等,差异原因在于2024年新入编在职在编人员,追加人员经费。
(三)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45.68万元,支出决算为50.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33%。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差异原因在于2024年新入编在职在编人员,追加人员经费。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74.08万元,支出决算为81.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39%。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差异原因在于2024年新入编在职在编人员,追加人员经费。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07.35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96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86%。差异原因在于2024年新入编在职在编人员,追加人员经费。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98.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差异原因在于会议费及公务接待费未使用,收回指标。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6.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展览馆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展览馆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32.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比上年增加24.43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2024年采购公务用车一辆,同时报废公务用车一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32.1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2.1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5.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46%。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6.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24%,比上年减少0.9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展览、宣传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及日常维修保养等。202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展览馆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全年运行费支出6.83万元,平均每辆2.28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事业单位相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事业单位相关运行经费支出98.9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3.1万元,降低3%。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及会议费未使用,指标回收。比2023年决算数增加3.07万元,增长3.2%。主要原因是: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07.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9.3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48.2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07.5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展览、宣传等业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4年度11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789.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经我部门对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11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100%。自评发现的问题:一是项目过程管理有待进一步完善,相关科室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未能做好前期调研工作,对项目的实施进度缺乏整体管控;二是对可持续影响、满意度等方面指标设置比较粗放,没有进行细化,难具有可衡量性。自评工作建议:一是建议多做前期调研工作,充分了解项目建设目标和原有项目情况;二是做好项目资料收集、存档工作,对将来项目的改造提供有利数据支持。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1)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物业管理费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79.82万元,执行数为379.8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开展,适应新形势、新定位,保证广西展览馆公益性展览安保、保洁、绿化、零星维修等运营保障工作的正常开展。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产出数量指标。①广西壮族自治区展览馆住宅区建筑面积为20190.3平方米,保洁区域8个区域,共十四栋楼,房屋196套,150车位。②广西壮族自治区展览馆展馆和办公用房总面积为49204平方米,执勤岗点9个,保洁区域8个区域;二是产出质量指标。广西脱贫攻坚成就展和中国共产党广西历史馆两个展厅岗实行行政连班,开馆率为93.7%,完成既定目标;三是产出时效指标。从安全保卫工作、公共秩序管理、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与管理、卫生清洁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及会务服务管理等工作内容实行每月、每季度及每年考核制度,同时不定期进行日检查、抽查重点区域重要位置的方式相结合,通过考核结果来看广西华保盛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合同执行率≥90%,完成既定目标;四是产出成本指标。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展览馆物业采购合同相关要求执行:总共支付379.82万元,符合相关要求。具体如下:2023年12月份至2024年11月份物业服务费均为30.82万元,物业服务费支出小计369.84万元、采购花卉、绿植工程9.98万元;五是可持续影响指标。正常开馆天数:除周一闭馆外,均正常开馆;六是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为真实的了解广西华保盛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服务完成情况,提高服务对象的满意度,依照合同相关要求进行月考核、半年考核,同时不定期以日考、抽考、问卷调查、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如实评价,参观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完成既定目标。
(2)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设备设施维护费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0万元,执行数为1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开展,保证空调、网络、消防、监控、防水、防雷、建筑及基础设施的正常运转,为党史展、脱贫攻坚成就展等自治区重点专题馆的建设提供服务保障工作。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产出数量指标。完成全年馆内各项设备设施正常运转的维护,对空调、网络、消防、监控、防水、展厅防雷、建筑及基础设施进行了更换或修缮;二是产出质量指标。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率: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联合,通过了工程工序报审、主要材料进场验收合格、隐蔽工程验收、项目竣工验收几个阶段等,保证该项目合格率为100%,消防器材及设施经消防检查部门验收合格;三是产出时效指标。工程完成时间由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照项目施工进度计划,通过日常检查每一个分部分项的进度,按合同工期要求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四是产出成本指标。严格按收到的自治区本级预算拨款的设备设施维护费专款专用,在核定预算金额范围内完成本年度的设备设施维护,设备设施运转状况良好。全年总支出100万元,在年度预算管理过程中,进一步强化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等关键环节的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努力提高项目资金配置效率;五是可持续影响指标。我馆设备设施维护费是延续性项目,需要后续的资金支持,确保展馆各项设备设施安全和正常运转;六是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通过完善维修各类基础设施提高服务保障水平,增设直饮水机、文创产品展示休息区、AI机器人讲解员等,为观众提供一个良好舒适的观展体验;公物仓仓库位于我馆东展场仓库,该屋面防水层已老化失效且超出质保期,东展场公物仓屋面防水工程的实施解决了公物仓渗漏问题;通过安装展厅自动感应门有效减少冷热空气交换,更换节水水龙头等措施,在节能减排方面取得成效,其他设备设施维护确保了我馆设备设施安全和正常运转,总体效果满意度达90%以上。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事业单位相关运行经费:为保障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