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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2021年全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安排的通知(桂事管发〔2021〕15号)

2021-03-10 17:5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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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区直各单位:

现将《2021年全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请各设区市机关事务部门以及自治区教育厅、卫生健康委根据年度工作任务安排,研究制定本地区、本系统(自治区直属高校)工作方案,于2021331日前将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处。联系人:杨远福,电话:07712612457,邮箱:guangxijnb@163.com

  


2021310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2021年全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安排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 周年和“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区各级各部门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深刻把握新发展阶段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总要求,坚持以节约型机关建设为主线,以降低机关运行成本为目标,为圆满完成“十四五”时期我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各项任务开好局、起好步。主要工作安排如下:

一、抓好“十四五”规划编制和落实

全面总结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规划组织实施情况,科学编制“十四五”规划。强化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标准化、制度化建设,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机构能耗定额》和《国家机关公共建筑用能规范》,结合能耗定额对各设区市、区直各部门继续实行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按年度分解下达能源资源消耗指标。进一步完善节能管理与运行、合同能源管理等方面制度标准,为高质量落实“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各设区市、区直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四五”规划,按照工作部署安排,研究制定本地区“十四五”规划,全面推动规划落地见效。

 二、深入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

深入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推动自治区本级直属单位在2021年底前全部建成节约型机关,联合有关部门审定并公布2020年节约型机关建成名单,通报2020年创建总体工作情况,充分发挥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和能效领跑者的示范引领作用,通过典型示范带动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推动完成2600家、累计达到55%以上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建成节约型机关。联合水利部门开展节水型单位和水效领跑者创建工作,进一步提升公共机构用水效率。各设区市、区直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和制度保障,突出抓好节约型机关创建质量和成效,确保完成年度创建目标。

三、落实制止餐饮浪费工作

做好反食品浪费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细则》,实施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提高节约粮食工作在节约型机关创建中的评价比重,将制止餐饮浪费纳入区直单位公共机构节能绩效内容重点考核。健全餐饮浪费监管机制,联合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检查,以适当方式通报餐饮浪费典型案例以及工作推动不力的地区和部门。推进公共机构厨余垃圾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指导自治区本级公共机构完成厨余垃圾资源化、无害化处置2200吨。各设区市、区直各部门要积极开展“光盘行动”等节约粮食活动,研究建立并组织实施本地区、本系统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抓好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推动餐饮浪费监管常态化、长效化。

四、推动节能重点工程建设

积极推广绿色技术、节水改造和市场化机制模式,组织实施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160万平方米,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工程,完成30个公共机构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机构节能节水工作,继续开展县(市、区)集中统一组织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试点,实施公共机构合同节水管理试点工作,完成14个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建设。鼓励社会资本或财政资金,按照适度超前原则,持续开展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接入“八桂充”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各设区市、区直各部门要创新工作机制,加大落实“新增及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的力度,持续推进绿色低碳新技术新产品应用,助力公共机构率先实现碳达峰。

五、抓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巩固提高自治区、市两级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果,加快完善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常态化、长效化机制,持续扩大县(市、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推动各级公共机构加快建成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系统。开展第一批100自治区级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建设,做好国家级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遴选工作。落实国家、自治区塑料污染治理要求,推动全区公共机构2021年底前全面停止使用《公共机构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名录(第一批)》内的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各设区市、区直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文件要求,重点抓好本地区、本系统厨余垃圾、有害垃圾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多途径提高干部职工生活垃圾分类正确投放率,严格规范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及标志,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等,进一步发挥公共机构示范引领作用。

六、抓好统计监督考核工作

组织开展设区市、区直单位能耗统计数据会审和数据质量抽查,重点推进医院、学校等公共机构完善能源资源消费计量制度,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强化数据分析应用能力,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推进智慧节能。采用能耗定额与一定下降率相结合的方式下达自治区直属单位能源资源消耗指标。完成国家“十三五”时期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考核。推进各级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信息系统与国管局系统数据对接,实现全区数据纵向直报。各设区市、区直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夯实计量统计基础,充分对标对表,强化监督考核,持续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

七、加强节能宣传工作

创新开展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世界粮食日、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等系列主题宣传活动,继续举办绿色低碳节能减排新产品新技术展示会和绿色低碳产业博览会,不断扩大政府、企业及社会绿色文化交流平台影响力。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充分展示广西“十三五”时期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成效,大力宣传“十四五”时期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目标任务,推动广泛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工作和生活方式。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节能案例征集活动,编制节能案例汇编,充分利用广西公共机构微信公众号宣传报道各级公共机构在节约型机关创建、生活垃圾分类、节能节水等工作中的经验做法,扩大社会影响力。各设区市、区直各部门要做好“十三五”时期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成效总结评估,聚焦工作重点、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载体、加大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宣传力度,推进公共机构节能文化建设。

八、开展节能教育培训

组织开展系列节能教育培训活动,积极争取将绿色发展、节能节水、减塑降耗等内容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培训课程,全面提升干部职工生态文明理念,培育生态道德,增强干部职工节能减排、低碳环保的思想和行动自觉。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合同能源管理、能耗统计、能源资源计量、能源审计及节能新技术产品应用等节能培训,不断提升节能管理队伍能力建设,深入推进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现代化治理和高质量发展。各设区市、区直各部门要组织做好节能管理远程和面授培训,推动节能知识纳入各级各部门教育培训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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