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智能问答| 政务新媒体| |
支持IPv6
无障碍
首页 工作动态 政府信息公开 政民互动 专题专栏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规划计划 > 年度计划

2023年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

2023-09-01 18:3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为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持续推进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加强招标投标全链条监管,着力破除所有制歧视、地方保护等不合理限制,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结合广西实际,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工作目标

结合开展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以及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插手工程项目谋私贪腐问题专项整治,依托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以下简称平台系统),推进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全面推行招标投标业务线上办理,拓展远程异地评标覆盖范围,实现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率达到80%以上。持续推进招标投标监管数字化转型,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破除招标投标隐性门槛,规范保证金管理,推动降低市场主体准入成本和交易成本,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招标投标市场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持续推进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拓展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范围,推动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合同、电子保函、电子签章等在招标投标领域应用,实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开标等业务全流程线上办理,全面推行网上“不见面”开标和远程异地评标,实现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率达到80%以上。推进广西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与平台系统对接,实现数据互联互通和实时共享,以及CA数字证书跨平台、跨部门互认。(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大数据发展局、机关事务管理局,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设区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牵头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管理。建立健全部门协同执法、联动执法、线索移送机制,破除监督执法过程中的地方保护、行业保护,以零容忍态度打击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进一步完善招标投标监管方式,推进招标投标全过程在线监管和信用监管,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进一步规范评标专家、代理机构等招标投标关键主体行为。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核招标登记时,不再将水利工程施工招标条件中“监理单位已确定”作为审核条件。(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机关事务管理局,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设区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牵头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着力破除所有制歧视、地方保护等不合理限制,清除市场准入壁垒。积极推广应用电子保函,进一步规范电子保函管理,支持投标人使用电子保函方式缴纳保证金。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梳理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台账,研究制定历史沉淀投标保证金清理方案,及时清退“应退未退”的沉淀投标保证金,并将清理情况通过网站对外公开。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健全政务守信践诺机制,坚决纠正招标投标领域“新官不理旧账”和“击鼓传花”等政务失信行为。(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机关事务管理局,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设区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牵头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落地见效。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明确部门责任,落实事项分工,加强协调会商,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抓实抓细各项政策举措,持续跟踪落实成效。

(二)完善配套政策,加强政策宣传。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家、自治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要求,持续完善制度规则,并做好宣传和推广。

(三)抓好工作总结,强化示范带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注意做好工作成效梳理和典型案例收集发挥“标杆”和“样板”的示范带动作用,并于20231231日前将年度工作落实情况及成效总结报送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