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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19年公共机构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进展情况

2019-11-18 17:04     来源:广西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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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是全面落实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规划和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关键之年,更是各级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之年。今年以来,我局持续围绕《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规划》的目标任务和《广西2019年大力发展生态经济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工作要点》的有关要求,坚持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以绩效考评为抓手,扎实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和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工作,取得了预期成效。

“双控”目标完成情况

上半年,全区公共机构总能耗为58.64万吨标准煤,用水量12741.42万立方米,分别比上年同期下降1.84%和3.91%。人均综合能耗50.57千克标煤,单位建筑面积能耗4.32千克标煤/平方米,人均用水10.43立方米,分别比上年同期下降3.01%、2.69%和3.60%,各项节能指标的控制和下降情况均达到年度目标任务预期。

二、主要措施及成效

(一)分解目标任务,强化联动推进。一是印发《2019年度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安排》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下达2019年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指标的通知》,明确了各设区市和区直机关年度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二是联合住建、发改、工信等部门下发了《关于下达2019年度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任务的通知》和《关于下达2019年度设区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目标任务的通知》,全面明确了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等各项工作任务、实施方法、评价标准,确保各项工作实施效果,切实助推绿色低碳产业的发展;三是编制完成了《广西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标准体系》,共涉及节能管理、节能评价、节能建设与改造、节能运行、能耗统计等标准21项,并启动《公共机构能耗定额标准》编制工作,进一步完善公共机构能源管理体系,促进管理能力的提升。

(二)搭建交流平台,共商绿色发展。6月,会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桂林市人民政府组织举办了2019年广西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暨漓江论坛启动仪式,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副主席严植禅出席活动。期间,同时举办漓江论坛、节能环保项目对接会、绿色建筑交流会、节能新技术产品推介会及公共机构节能十周年成果展等系列交流活动。据统计,区内外共有282家节能环保企业参展,展出智能化节能产品、新能源汽车等新技术新产品1000余种类。全区各级公共机构、社会各界人士及社会群众累有上万人参展。通过创新开展系列宣传展示活动,进一步搭建交流平台,较好地宣传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思想,有力地推动了广西节能环保产业的发展。

(三)创新宣传方式,倡导绿色行动。我局联合自治区体育局,以自治区、市、县三级联动的方式举办了第十一届广西体育节暨2019年公共机构低碳节能全民健身活动,自治区副主席李彬出席南宁主会场活动。全区各地共5万多名干部职工同时参与3-5公里绿色健步走活动,身体力行倡导绿色出行行动和节能环保理念,中央新闻媒体、广西新闻媒体及市级新闻媒体多角度多层次进行了宣传报道,形成了倡导简约适度、践行绿色低碳生活行动的浓厚氛围。同时,我局开通了《广西公共机构节能微信公众号》,开通两个多月来,每天发布节能知识、政策法规等信息,不定期开展节能宣传活动,目前平台关注量达7万余人次,成为公共机构宣传生态文明思想、节能减排政策的重要窗口。

(四)实施重点工程,助力绿色发展。一是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印发了《关于公布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名单的通知》,对标确定了148家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能耗消费量占比公共机构总量的20%。目前,针对重点用能单位实施单独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分析,70%以上的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能源审计工作。积极推动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引导重点用能单位争创全国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和能效领跑者,发挥重点用能单位在全社会节能降碳工作中的示范表率作用二是开展绿色节能环保项目建设,大力推行绿色消费。截至目前,全区公共机构投入节能改造经费4221万元,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116.7万平方米,节能率达10%以上;实施太阳能源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利用项目7个,装机容量150KW;开展合同能源管理项目3个,引入社会资金500余万元;自治区本级实施数据中心机房节能改造,节能率达8%以上,每年节约资金近10万元。三是实施油烟净化,助力污染防治攻坚。启动了公共机构厨房油烟净化达标排放试点工作,自治区本级完成了自治区公安厅厨房油烟净化达标排放试点建设,净化后效果达到《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国家标准。截至9月份,全区公共机构共计完成厨房油烟净化达标排放试点项目7个,为推动我区公共机构及其他餐饮领域油烟净化达标排放、助力大气污染防治提供实例经验。四是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助力绿色出行行动。今年已经是连续第四年将新能源汽车推广和充电桩建设任务纳入设区市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加以推进,通过体验、租赁方式在公共机构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活动,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机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截至目前,全区公共机构共计引入社会资金1323万元,完成充电桩建设1120个,推广新能源汽车2000余辆,形成良好的绿色出行行动氛围,较好地助推了交通运输绿色低碳发展。

(五)抓实生活垃圾分类,助力美丽广西建设。联合住建部门分解下发了《关于下达2019年度设区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和回收利用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目标任务、标准要求、评价体系。并将生活垃圾分类和回收利用工作纳入了设区市、自治区直属各单位年度绩效考核范畴。截至9月份,推进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公共机构新增配备分类设施近23524组,投入资金285.2万元;全区公共机构实施餐厨垃圾就地资源化项目6个,每日实现就地处理5吨;区各单位机关饭堂全部与具备资质的企业签订餐厨垃圾收运处置协议,规范化无害化处置量700多吨;自治区本级实施餐厨垃圾就地资源化试点项目建设,每年实现餐厨垃圾就地化处置40余吨;各级公共机构废弃电器电子类产品等有害固体废物处置工作进一步规范,规范处置电脑、打印机、空调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3000多台,废弃灯具3760只。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进小区、进学校、进医院宣传活动,干部职工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意识和积极性不断提升,全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预期的

     三、存在的问题

近几年,我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取得了一的成效,工作经验也得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的肯定。但我区作为后发展地区,在资金、技术、人才方面与发达地区还有不小差距,还存在较为突出的问题:一是规划性不强。全大部分设区市尚未建立公共机构节能改造项目库,节能规划性、统筹性不强,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等项目随意性较大。工作体制不顺。机构改革后,全区大部分市、县(区)两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改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为行政职能,有些由改制后的机关事务部门代管有些由政府办或其他机构负责,上下监管无法形成体制,在一定度上削弱了全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力度三是公共机构领域节能减排资金不足。一直以来,全区各级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均未设立有专项经费安排,甚至未安排有相应的节能减排资金,资金不足问题严重影响了公共机构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四是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力度不够。目前各设市在推进本地区生活垃圾分类和回收利用方面缺少规划性、系统性、整体性,源头分类设施配备还不够规范、覆盖面不足,宣传引导不到位,干部职工和群众参与积极性不高,中端分类收运还没有具体的部署规划,大部分设区市末端易腐垃圾和有害垃圾无法规范就地处置,这些问题都需要各级各相关部门在推进工作过程中给予更多的研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持续完善节能管理制度体系。加快开展公共机构节能标准化体系试点应用,积极推进地方性标准《国家机关公共建筑用能规范》出台。继续推进广西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相关政策制定出台。积极配合国管局开展公共机构绿色食堂评价导则、绿色数据中心建设规范等标准制定。研究制定公共机构能耗定额标准,开展能耗定额管理试点,进一步规范节能环保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的采购工作。

(二)持续深入开展绿色文化行动。充分发挥2019年广西·桂林第九届节能减排新产品新技术(新能源汽车)展示会暨第四届绿色低碳产业博览会的作用,持续为区内外相关行业在广西搭建产业交流合作及商贸服务平台。充分发挥广西公共机构节能微信公众平台作用,积极开展节能减排和生态文明建设有关信息的宣传报道,全面普及生态文明法律法规和相关的科学知识,积极培育生态文化。安排相关专业人员赴设区市、区直机关就生活垃圾分类、能耗统计及节能管理等工作进行指导。组织各级节能管理人员完成第六期全国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远程培训班培训内容,进一步提升业务知识和能力水平。

(三)持续开展节能示范和能效领跑者创建。根据国管局等部门要求,积极组织开展2019-2020年能效领跑者和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完成45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和6家能效领跑者申报创建工作。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按照“十三五”规划提出的“到2020年全部省级机关和50%以上的省级事业单位建成节水型单位”的目标,推进2019-2020年节水型单位创建工

(四)持续推广绿色消费。加强对2019年在公共机构领域120万平方米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的跟进、指导、监督,确保改造综合节能率在10%以上。完成自治区直属机关数据中心节能改造试点项目建设,确保改造后的数据中心能效平均提高8%以上。加快完成自治区本级公共机构油烟净化设备试点项目改造。完成10家以上自治区直属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能源审计工作。积极指导推进各设区市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可再生能源项目建设,助力年度公共机构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的完成。

(五)持续推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组织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宣传活动,加强与供电、工信、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利用社会资本或财政资金,按照适度超前原则,继续推进公共机构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继续指导推进各设区市探索公共机构开展自助分时租赁、财政购买、体验宣传等方式。开展新能源汽车在公务用车管理中的应用研究,进一步提升新能源汽车参与公务任务的比率。

       (六)持续强化监督考核根据设区市年度公共机构节能绩效考核指标,认真制定《2019年度设区市公共机构节能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各项工作的考核标准、实施要求和时限,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时完成。在自治绩效办的指导下,充分借助自治区节能监察中心、广西建科院等专业技术力量,组织做好年度设区市绩效考评工作,确保监督考核公平、公正、公开。认真开展新时代下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方式、措施等方面的调研分析,为我区深入推动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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