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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机构节能“十三五”中期工作情况和国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情况

2019-01-08 08:52     来源: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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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十三五”规划实施中期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近年来,广西各级公共机构在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的指导下,结合自身实际,主动谋划,多措并举,紧紧围绕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目标任务,坚持以节约型机关建设为抓手,积极开展绿色行动,实施节能环保工程、不断完善保障措施,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良好成效。截至2018年6月,全区公共机构能源消费总量为123.26万吨标准煤,用水总量为29169.76万立方米,能耗和用水总量与2015年基本持平。人均综合能耗为103.59千克标煤/人,单位建筑面积为7.87千克标煤/平方米,人均用水为23.26立方米/人,与2015年相比分别下降了5.72%、6.42%和6.25%,按照国家下达我区“十三五”人均综合能耗下降11%、单位建筑面积下降10%、人均用水量下降14%的能耗强度,现已分别完成能耗降低目标进度的52.3%、64.2%,44.6%,两年多来实现节能量13.85万吨标准煤,各项指标预计将提前一年完成“十三五”规划的节能目标任务。

二、国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完成情况

我区列入2017—2018年国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创建单位有48家,其中国家机关25家,学校13家,医院10家,总用能人数7.1万人,总建筑面积约270.2万平方米。2017年,48家示范创建单位建筑面积能耗5.92千克标煤,人均综合能耗193.9千克标煤,人均用水27.4 吨,三项指标总体上小于全区公共机构能耗平均值,全面完成我区及各设区市下达的年度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指标。2017年8月下旬,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会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组成评价验收组对48家国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创建单位进行了现场评价验收,全部通过了验收。其中100分(含)以上的有25家,占比52%,90-99分有23家,占比48%。有效推进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

三、存在的困难问题及工作建议

“十三五”以来,我区在推进落实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和示范创建工作中虽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与先进省份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一是节能管理制度还不够完善。一些节能制度和标准的针对性还不够强,系统性和可操作性有待提升。二是节能经费投入不足。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目前至上而下没有专项节能经费,实施节能监管、绿色信息、绿色食堂和节水型、节约型及能效领跑者创建等工作难度很大,统筹性不足,改造的成效还不够大,示范带动作用无法全面凸显。三是节能低碳理念还有待加强,用能管理人员水平不高等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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