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1 年自治区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分类细化承办的建议提案,明确责任分工,指定专人办理,积极做好 2021 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 年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一)2021 年我局共牵头承办人大代表建议 4 件,分别为:柳州市代表团蒙勇等 2 名代表《2021164 关于明确生态环境执法车辆与执法人员比例的建议》,我局为主办单位,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为协办单位;桂林市代表团黄钦等 9 名代表《2021208 关于将“漓江论坛”升级为自治区层面论坛的建议》,我局为主办单位,桂林市政府,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科技厅、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为协办单位;防城港市代表团周丽代表《2021686 关于促进广西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发展的一点建议》,我局为主办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为协办单位;桂林市代表团林峰代表《2021249 关于加大桂林产比亚迪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的建议》,我局为主办单位,自治区商务厅为协办单位。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做好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的通知》(桂人办发〔2021〕9 号)要求,我局分别多次与相关人大代表进行沟通,并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前全部完成答复工作。
(二)2021 年我局共承办政协提案 5 件,分别为:《关于发挥政府在公共领域使用新能源汽车的示范效应,引领绿色出行新发展的提案》(案号:20210234,提案人:和立强等);《关于加快推进使用市政替代用水的提案》(案号:20210052,提案人:谢迺堂);《关于加快推进自治区政企脱钩工作的提案》(案号:20210110,提案人:何有成);《关于加强广西青年人才住房保障的提案》(案号:20210058,提案人:彭忠平);《关于将“漓江论坛”提升为自治区级论坛的建议》(案号:20210454,提案人:叶涛)。按照《自治区政协办公厅关于办理自治区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提案的实施意见》(桂协办发〔2021〕12 号)的要求,我局积极与相关政协委员进行了沟通对接,并已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前全部完成答复工作。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接到承办任务后,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及时对承办件进行分类细化,制定工作任务分解表,将办理任务分解到分管领导、责任处室和具体经办人员,明确办理要求和办理时限,并明确办公室负责全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的督办单位,形成了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处室具体负责、局办公室全程督导的常态化工作机制,有效保障了建议提案顺利办理。
(二)坚持清单化管理。对由我局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分门别类,列出工作清单,明确工作目标任务,逐条逐项抓好督促落实。承办处室根据工作清单,对承办的建议提案认真研究,对涉及多个协办单位的,主动与协办单位沟通对接,共同研究答复意见,确保答复质量。同时,在建议提案办理过程中,我局还主动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沟通联系,进一步听取意见和建议,提高了办结率和满意度。
(三)强化监督检查。局主要领导多次过问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情况,并多次在局工作月例会上进行部署安排,提出明确工作要求。局分管领导加强对分管联系处室办理建议提案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对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局办公室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作为全年督查任务的重中之重,落实专人负责跟踪落实办理情况,及时反馈办理结果,确保建议提案按时保质完成。根据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将相关办理情况及时主动在局门户网站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群众监督。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个别提案涉及委员较多且联系方式有变更,沟通协商存在一定的困难;二是我局在办理建议提案督办过程中,信息化程度不高,更多是依赖于传统的电话督办方式。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按照自治区的部署安排,高质量做好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坚持做到:一是学习借鉴其他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继续主动加强与代表委员的主动沟通,认真听取他们对机关事务工作的意见建议。二是继续推行清单化管理工作方式,提高督办的信息化工作水平,高质量答复代表和委员提出的建议和提案,确保建议提案办理按时办结率、答复率 100%,努力实现满意率 100%。三是根据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建议提案,结合我局职能实际抓好落实,以建议提案的高质量办理推动机关事务的高质量发展。
附件: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0 年建议提案办理答复B 类和 C 类相关统计汇总表
2021 年 10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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