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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对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20220206号 提案会办意见的函(桂事管函〔2022〕243号)

2022-06-22 19:0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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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现将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20220206号提案提出的有关破解前端分类投放瓶颈 办好垃圾分类关键小事’”方面的建议办理情况函告如下,请综合后一并答复提案者。

一、近年来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情况

( 一)全面扩大分类制度覆盖面。根据《关于推进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国管节能2017﹞180号)要求,逐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制度覆盖面,其中2017年实现区直机关全部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制度,2018年设区市本级党政机关全面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制度,2019年各县(市、区)集中办公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全覆盖。在分类制度中各单位都明确了工作部门、主要职责、具体负责人及垃圾分类工作要求等内容。

(二)完善监督考核机制。一方面将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目标任务纳入《自治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暂行办法》重点考核,以考核促进公共机构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另一方面将垃圾分类工作作为底线管理纳入了自治区直属单位年度绩效考核范畴,以及作为重点内容列入《广西节约型机关创建评价标准》加以推进。

(三)明确标准规范。制定印发了《公共机构生活垃圾箱房、垃圾桶站建设基本标准和要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价参考标准》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价标准》等标准,严格执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 19095-2019)有关要求,全力推进公共机构办公区垃圾集中收集点环境整治和分类设施配备不规范、标识不清晰整改等工作。2017年以来全区各级公共机构规范配置生活垃圾分类设施10多组,建成垃圾分类箱房、桶站1300,源头分类设施不断规范,集中收运点整洁有序

(四)强化公共机构示范引领。重点在机关、医院、学校等不同类型公共机构中推选出南宁市五象新区第一实验小学等第一批共100个组织管理科学规范、源头和投放管理精准示范、监督管理有效执行的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引领带动本地区、本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整体提升。

(五)加大宣传培训力度。联合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南宁市市政和园林管理局举办区、市直属机关联学联建微课堂活动,进一步加强党建引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寻找环保妈妈”活动,培训环保妈妈由单位到家庭做好垃圾分类工作。指导南宁市开展公共机构生活垃圾源头减量管理暨万名志愿者行动等活动。广泛动员各级公共机构开展“五个一”(参加一次培训、开展一次活动、督导一个单位、带动一个家庭、联系一个社区)志愿服务行动,引领全社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垃圾分类进机关、进校园、进医院等活动举办全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培训,派出工作人员到部分设区市指导生活垃圾分类培训工作等。同时,利用广西公共机构节能微信公众号,推送有关生活垃圾分类减塑等相关宣传资料全面营造垃圾分类的社会氛围。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促进提档升级。从强化垃圾分类法律知识普及、加强源头减量管理、规范日常管理等方面实施100个自治区级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提档升级行动,实现以点带面动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质量整体提升

(二)提高分类质量。推动公共机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加强塑料、纺织品、玻璃等可回收物收集利用。规范厨余垃圾处置,指导自治区本级及直属公共机构完成厨余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置4000积极搭建服务平台,组织开展生活垃圾智能回收站点建设试点工作运用智能回收箱、二维码溯源等新技术、新手段,探索建立“绿色账户”和“环保档案”,对正确分类投放的干部职工实行激励,激发干部职工参与热情,提升分类质量。

(三)强化宣传引导。通过节能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活动要求各级公共机构在单位宣传栏、电梯口等人流经过频繁的场所,张贴、播放垃圾分类公益宣传图片、视频等,进一步营造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同时,加强示范点经验总结提炼工作,形成典型示范案例在各类宣传平台上进行宣传,辐射带动各领域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形成常态化管理。


2022622日        


签发人:黄小川

抄送:自治区政协提案委员会

联系人及电话:熊陈武07718805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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