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事管函〔2023〕148号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现将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0230292号提案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广西建筑绿色低碳发展方面的建议办理情况函告如下,请综合后一并答复提案者。
一、公共机构领域建筑绿色低碳推进情况
建筑运行能耗管理是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我局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广西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节能减排及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要求,创新工作举措,完善制度标准,加大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力度,积极推进公共机构领域建筑绿色低碳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位部署推进。联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印发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十四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明确提出了“实施绿色化改造行动,推动公共机构新建建筑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推动公共机构既有建筑围护结构、照明、电梯等综合用能系统和设施设备节能绿色化改造,星级绿色建筑持续增加等,到2025年推进完成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800万平方米,综合节能率达10%以上”等部署要求。联合发展改革、财政、生态环境部门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开展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引领行动促进碳达峰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确提出了“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加大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力度”“不断提高建筑用能管理智能化水平”等方面工作的任务安排,确保各级公共机构建筑绿色低碳发展推进有序、有据可依。
(二)建立节能标准体系,规范建筑节能管理。完善的标准体系是规范化开展建筑节能管理的重要前提。近年来,我局结合标准化体系建设工作安排,围绕公共机构节能建设与改造、节能运行、节能评价等方面,制定《公共机构节能统计规范》《广西公共机构建筑节能设计和改造技术指南》《公共机构能耗监测系统工程技术指南》《公共机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建设指南》《用能系统和设备运行操作规范》《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与管理规范》等21项内部运行标准规范,为各级公共机构在实施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建筑节能设计评审、重点节能项目实施改造或建设、绿色建筑评价等方面提供了标准依据。出台广西地方标准《国家机关公共建筑用能管理规范》(DB45/T 2361-2021),重点对国家机关公共建筑的空调通风系统、照明与插座系统、动力系统、生活热水供应系统、配电系统、可再生能源应用及其他特殊用电系统的实际运行管理进行规范及指导。同时,完成《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合理用能指南第1部分:高等学校类》《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合理用能指南 第2部分:医院类》两项地方标准的申报工作,公共机构建筑高效节能运行管理标准规范将得到进一步完善。
(三)狠抓任务落实,大力实施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按照系统推进、因地制宜和稳步推进、突出重点的原则,大力推进既有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工作。一是抓实能源消费计量统计,通过采取绩效考核、督查检查等方式推进公共机构建筑能耗计量统计工作,截至目前,全区14个设区市部署建立了市级公共机构节能监管平台,500多家单位实现能耗在线监测、分析;全区单体建筑能源资源计量配备率达100%,数据机房、食堂等重点用能区域分区计量配备率达90%以上,空调、照明、动力等用电分项计量配备率达80%以上,为有效实施节能技改提供了科学依据和数据支撑。二是按年度联合住建部门向各设区市分解下达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任务,明确具体年度重点项目任务目标和实施规范要求,“十四五”以来,经组织第三方机构评价审定,全区公共机构重点围绕围护结构和空调、照明、配电系统推进实施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面积366.94万平方米,综合节能率均在10%以上。三是充分应用市场化机制,重点推进完成南宁市中医医院北湖院区等30多个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直接引入社会资本近8000万元,年节约标准煤约2340吨,既节约了财政性资金,又通过引入市场先进管理技术及经验有效提升管理水平,取得显著的节能降碳效果。四是加快推广可再生能源应用,完成河池市行政中心建筑“光储直柔”试点示范项目建设1个;充分借助“全区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首批试点县”的有利机会,先后推进党政机关、医院、学校等公共机构开展屋顶太阳能光伏项目建设140多个,总装机容量近12兆瓦,年产电量约1100万度,每年实现节约3100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约7800吨,取得了良好的经济、环境和社会效益。例如,柳州市柳城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充分利用“全区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首批试点县”的契机,主动担当作为,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积极利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推进全县公共机构建成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48个,利用公共机构建筑屋顶面积约10万平方米,总装机总量达10.015兆瓦,项目全部投入运营以来累计并网发电338.16万千瓦时(数据截至2023年5月),进一步推动公共机构建筑绿色低碳发展。
(四)抓实示范创建,助推公共机构建筑绿色低碳发展。
一是积极开展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十四五”以来,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我局联合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积极推进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6253家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被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门授予“节约型机关”称号,全区累计63.5%的创建对象完成了节约型机关创建目标。各级党政机关以节约型机关创建为契机,不断完善节能管理制度,落实能源资源分户分项计量,积极推行绿色办公,强化绿色低碳宣传教育,各创建单位用能管理水平得到极大的提升。二是开展绿色建筑示范建设。近年来,我局在推进示范创建工作基础上,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机构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绿色建筑行动,截至目前,广西妇女儿童医院、南宁五象新区第一实验小学等15家公共机构通过了绿色建筑评价验收,先后被评为一星及以上绿色建筑,发挥了示范辐射作用。三是组织开展节能新技术产品展示。坚持以全国节能宣传周为契机,组织自治区、市、县三级举办节能新技术产品展示系列活动;我局联合自治区相关部门连续十一年在桂林市组织举办广西·桂林节能减排新产品新技术(新能源汽车)展示会暨绿色低碳产业博览会,积极为各级公共机构、节能企业、群众百姓搭建绿色低碳发展的交流平台,多途径助推我区建筑绿色低碳发展。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针对第20230292号提案的建议,结合我局职责职能及工作实际,下一步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抓实公共机构建筑绿色低碳工作。
一是持续完善节能管理制度标准。推动出台《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合理用能指南第1部分:高等学校类》《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合理用能指南 第2部分:医院类》两项广西地方标准,为加强重点用能单位管理水平和能源利用效率提升提供路径方向及标准规范。
二是持续推广太阳能光伏光热项目。有序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重点推进试点地区公共机构加快实施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2023年推进完成公共机构屋顶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50个以上。推动既有和新建建筑,尤其是学校、医院等重点用能单位加装光伏系统和太阳能热水系统,到2025年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既有公共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比例进一步提高。持续推进“光储直柔”试点应用项目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公共机构建设连接光伏发电、储能设备和充放电设施的微网系统,实现高效消纳利用。
三是持续加大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力度。持续推进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2023年完成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180万平方米,重点推进对建筑屋顶及外墙进行隔热改造,更新建筑门窗,结合屋顶光伏和光伏建筑一体化材料进行建筑节能改造。推进绿色高效制冷行动,重点推进空调系统节能改造,提升空调能效水平,加强智能管控和运行优化,合理设置室内温度。充分利用自然采光,选择智能高效灯具,实现高效照明光源使用率100%,持续提升建筑绿色低碳运行水平
四是持续稳妥推进市场化机制运用。引导各级公共机构积极调动社会资本参与用能系统节能改造和运行维护,鼓励采用市场化方式开展公共机构太阳能光伏光热应用,加大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合署办公区等运用合同能源管理的力度,2023年推进完成合同能源管理项目18个以上,市场先进管理理念和技术在公共机构得到进一步应用。
五是持续推进绿色低碳全民行动。组织指导全区980家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累计完成创建总任务85%以上。遴选推荐各类型公共机构参评全国首批公共机构绿色低碳示范单位,指导各地各部门做好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充分发挥典型引路作用。持续开展节能宣传周、低碳日、世界地球日、六五环境日等主题宣传活动,积极向社会各界传递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凝聚全社会共识,有力推动绿色低碳全民行动的深入开展,为推动公共机构建筑绿色低碳发展夯实基础。
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3年5月29日
签发人:黄小川
抄 送:自治区政协提案委员会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杨远福,8805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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