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丽明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建立健全垃圾分类收运一体化,大力推进垃圾分类工作提案》(提案号:20200211)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7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按照国管局等国家5部委《关于推进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创新工作机制,通过“线上线下”、“建章制度+监督考核”等相结合方式,积极推进全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和回收利用工作,重点做了以下工作。
一、主动谋划部署,做到目标和主体责任明确
及时会同自治区发改、住建、宣传等部门提出贯彻落实国管局等5部委《关于推进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的意见措施,结合我区实际,明确提出2020年底前南宁市城区范围内公共机构要因地制宜制定分类标准,实现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其他公共机构要结合本单位情况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目标任务。同时,按年度制定设区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目标任务,分步骤部署推进自治区、市、县(区)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切实做到目标任务明确、实施内容明确、主体责任明确。
二、构建管理制度体系,做到工作有标准、有人管
为保证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标准化实施,我局先后研究制定并印发《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价参考标准》、《公共机构生活垃圾箱房、垃圾桶站建设基本标准和要求》和《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 19095-2019 )》等标准规范。同时,制定印发《自治区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办公区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及时督促指导自治区直属单位、14个设区全部出台本地区本单位(系统)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截至目前,自治区本级、各设区市(城区)全部成立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明确垃圾分类工作管理机构和管理职责,各级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基本做到有人抓有人管、标准统一,初步建立起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长效工作机制。
三、抓好源头分类,做到分类垃圾有去处、有家回
抓好源头分类是确保实现分类收运和分类处置的关键前提。2017年以来,我们着重抓好垃圾分类设施的配备工作,通过完善标准、下达任务、监督考核等方式推进公共机构配备分类设施10万余组,确保能够做到分类投放。特别是2020年,针对各单位垃圾集中收运点脏乱差的问题,组织开展垃圾箱房、垃圾桶站建设,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为打通分类收集与分类收运的堵点打下了坚实基础。同时,及时引入具备相关许可和安全环保资质的企业开展规范化回收工作,确保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各回各家”,实现无害化、资源化分类处理。今年初我局联合自治区商务厅印发了《关于自治区本级公共机构固体废物集中回收处置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回收企业和收运要求,建立起完善的可回收物及有害垃圾资源化、无害化机制和收运渠道。我们还积极督促驻邕区直单位与广西蓝德再生能源有限公司签订厨余垃圾收运协议,确保厨余垃圾实现资源化处置。此外,针对厨余垃圾集中项目建设进度缓慢,短期内很难实现全面处置的现状,我们经过深入调研考察,积极在公共机构创新推进厨余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试点项目建设,全区公共机构共计完成了27个厨余垃圾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试点项目,日处理厨余垃圾近10吨,既减少了厨余垃圾收运成本,又降低了收运不及时带来的环境污染风险,也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末端集中收运处置能力不足的问题,实现了厨余垃圾减量化。
四、强化考核监督,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见效
经我局主动提出建议意见,自治区政府连续三年将公共机构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列入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特别是今年,再次明确了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作为牵头单位之一负责推进“全面开展设区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发挥公共机构在生活垃圾分类等方面示范作用”,并列入了自治区政府重点督查内容,较大程度上助推了全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的深入实施。为确保《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的落实,我们在充分学习掌握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要求的基础上,按年度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内容列入设区市和区直单位公共机构节能绩效考核范畴,结合短期和长期的目标规划要求,通过合理设置生活垃圾分类绩效指标,分步推进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建设、分类设施配备以及源头分类投放与分类收集系统建设,并采取专项督查调研、各单位自查自改、年终考核考评等方式相结合,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地出效。特别是今年,我们将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列入《自治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暂行办法》重点督查考核,效果很好。截至目前,各实施单位垃圾分类制度不断完善、分类设施齐全到位,全区基本建成自治区、市、县(区)三级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系统。同时,按照《绿色生活创建行动总体方案》和节约型机关创建要求,再次将实行生活垃圾分类作为《广西节约型机关创建评价标准》重点评价指标,通过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和专业性评价验收,全面提升各创建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效。我们还联合南宁市垃圾分类主管部门采取第三方暗访或明查方式开展对自治区驻邕区直单位生活垃圾分类的检查考核,特别是加强对源头分类质量的监督检查,针对检查考核发现的问题,直接进行通报并提出整改要求,确保了各项工作任务落地出效。
五、加大宣传教育,稳步提升生活垃圾分类氛围
加大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是实现全民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最关键环节。在宣传工作方面,我局先后会同住建、教育、发改、妇联等部门组织举办了“广西寻找万名环保妈妈”大型公益活动;启动广西生活垃圾分类进校园活动,全面推进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举办“环保妈妈”系列大讲堂、“美丽广西 我在行动”大型户外清洁活动等系列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活动;会同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南宁市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志愿者选评工作,组建近万名生活垃圾分类志愿者队伍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引导工作。同时,开通“广西公共机构节能”微信公众平台,与人民网合作设立广西节约型机关创建频道,设置“垃圾分类”专题节能课堂,取得了很好的宣传效果。在培训教育方面,每年组织1次以上集中培训,生活垃圾分类也被大部分单位列入干部职工培训体系,特别是今年以来,我们联合南宁市垃圾分类办举办系列宣传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各单位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认识、提升业务能力水平,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带头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社会氛围逐步形成。
虽然,我局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主动推进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法律法规不健全、监督引导不到位、分类设施不规范、分类投放不正确、分类意识不强以及分类收运难等问题仍比较突出。下一步,我局将结合你们提出的建议,针对当前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难点,继续大力推进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示范引领作用。一是继续创新宣传方式,充分发挥“传统媒体+新媒体”的宣传作用,加强垃圾分类知识和经验做法的全方位宣传,不断提高干部职工对垃圾分类认知及正确参与分类。二是进一步抓好正确投放这一关键环节,将正确投放列入区直机关绩效底线管理,通过绩效考核手段提高分类正确率。三是充分发挥生活垃圾分类志愿者队伍的示范带头作用,推进开展定期桶边督导、抽桶检查工作,并建立通报制度,切实提升干部职工分类意识。四是加强协调沟通,推动南宁市相关部门加快实现分类收运工作,引导各区直单位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物业服务协议内容,强化培训指导,切实发挥物业公司及人员的主体作用,全面建成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收运、分类处理一体化系统,进一步提升工作成效。
感谢你们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意见!我们也热忱欢迎你们继续关心关注广西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和回收利用工作,共同助力建设壮美广西、共圆复兴梦想。
2020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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