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中心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本中心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副厅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加挂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牌子,由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代管。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公共资源交易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为进入自治区本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场地设施、信息系统和综合服务等。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3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要求;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
(七)岗位要求“2年工作经历”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须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5〕18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75号)规定提供相关劳动合同或人事代理证明(含人事档案托管证明)或社保(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4.试用期内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人员,以及被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5.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中有规定要求回避的人员;
8.现役军人;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或其他不适宜招聘的。
本次公开招聘涉及的年龄、工作年限、处罚期限、现役、辞退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以2023年11月22日(报名首日)为截止日期。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在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jgswj.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xggzy.gxzf.gov.cn)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xggzy.gxzf.gov.cn)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及缴费
报考人员从2023年11月13日起,可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jgswj.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xggzy.gxzf.gov.cn)查阅招聘信息。
1.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线上报名方式,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考人员可在2023年11月22日8:30至11月30日18: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s://exam.gxrc.com/Login/Index)报名。报考人员请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操作说明(附件2),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为真实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报名信息确认后将无法进行任何修改。网上报名期间,报考专业技术岗位人员需上传岗位要求的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格式要求为JPG格式。
2.其他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要诚信报考,提交的所有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复审、考核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考核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处理。
(2)报考人员填写报名表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3)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报考应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因相关部门不知情或不同意报考而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4)本中心将视各职位报考情况酌情决定是否需要延长报名时限。
(二)网上资格审查
采取网上审核形式。报考人员可于2023年11月23日8:30至11月30日18: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2023年11月23日8:30至11月30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报名时间截止后,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报考人员将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2023年11月29日18:01至11月30日18:00期间提交报考的,因未通过资格审查而导致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招考职位要求的学历、职称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资格审查单位负责解释。资格审核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明知不符合基本条件或不符合岗位条件仍报名的,在任何环节被审核发现,都将取消考试、考核及聘用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风险提醒:如报考人员个人信息填写不规范不准确,如报考人员未按要求规范填写报名登记表,或个人信息填写不规范不准确,造成资格审查单位无法比对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可能导致审查不通过退回而延误报名时机。另,如后期报名人数过于集中,容易造成报名系统网络拥堵,可能导致无法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审查不通过的报考人员将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请报考人员自行评估风险,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及时进行报名。
(三)网上缴费
考生缴费时间:2023年11月23日8∶30—12月5日18∶00。
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网上缴纳考试费,若未按时缴纳考试费,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考试费标准:按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缴纳考试费100元(50元/科,共两科)。
(四)网上改报岗位及资格审查
已通过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因所报岗位不能开考而取消的,可以进行网上改报岗位。
改报岗位时间:2023年12月6日8∶30—18∶00。改报岗位人员可在12月7日18:00前查看改报岗位资格审查情况。
(五)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3年12月18日8∶30—12月23日9∶00。完成网上报名程序且成功报名的报考人员,需自行从报名服务平台下载并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建议将电子版保存至个人电脑备用)。打印内容应为报名系统自动生成,任何自行更改均无效。
风险提醒: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是报考的重要凭证,准考证为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的重要凭证,报考人员务必及时打印、妥善保管,因不及时打印或保管不当等原因,造成无法提供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的,相关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六)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笔试、面试方式进行人员招聘,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成功者即取得笔试资格。
笔试考试内容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基础写作、分析运用以及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共2个科目。笔试每个科目满分为100分,笔试总分为200分,笔试总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得分×40%+综合应用能力得分×60%。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考试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30%+面试成绩×70%。
考试成绩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若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总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若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相同,则现场加试,确定考生名次。
1.笔试
(1)笔试时间
2023年12月23日(星期六)上午
9∶0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1∶30 综合应用能力
(2)笔试方式
以闭卷方式进行。
(3)笔试地点
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有关要求
笔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题本在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第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所有发放的资料。
(5)笔试开考比例
原则上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比例达到1︰5的职位方可开考。如因计划招聘人数与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1︰5的开考比例,需减少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或因特殊情况需降低开考比例,并符合《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13〕135号)文件相关规定,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核准后可以调整,及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变更公告。
(6)笔试总成绩查询
2024年1月4日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总成绩。
2.面试
(1)确定拟面试人选
笔试结束后,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5的比例,按照同一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总成绩相同时,同时确定为拟面试人选。
(2)面试资格复审
确定拟面试人选后,发布资格复审通知,资格复审通知于2024年1月8日左右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拟面试人选本人须提交符合岗位要求的材料原件,通过面试资格复审的确定为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书面放弃申请,不按要求提交书面放弃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放弃面试资格或面试资格复审不通过的,可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在递补后出现资格审查不通过或出现考生放弃递补资格的,不再进行第二次递补。
(3)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公告于2024年1月15日左右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面试人选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4)面试实施时间、地点、形式及内容
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见面试公告。时间预计安排在2024年1月中下旬。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
对于经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5开考比例的岗位,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5)同一岗位面试结束后,即时宣布该考场考生面试成绩及相应岗位排名,考生确认本人面试成绩并签名。面试成绩及相应岗位排名当天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布。
(七)考核
笔试和面试结束后,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考核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30%+面试成绩×7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员。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核资格的,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体检
1.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根据考试、考核结果择优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工作程序、项目及标准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指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医疗机构的通知》(桂人社函〔2019〕16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如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则从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进入考核、体检环节。如递补后仍出现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将不进行第二次递补,该岗位空缺。
(九)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
(十)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报考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考试不设任何培训班和辅导班,为保证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招聘监督联系人:曾琼慧,联系电话:0771-2505561。
七、招聘联系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相关事项,可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关党委(人事处)咨询,联系人及电话:潘羽,0771-2501221,蓝秀芬,0771-2502512,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3:30—17:30。
报名系统使用中遇到问题,请联系技术支持电话0771-5505038,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30-17:30。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3年度公开招
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在线报名系统说明书
3.同意报考证明(模板)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11月10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