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0014349/2024-38967 | 效力状态: |
发文单位: | 成文日期:2024年02月06日 |
标 题: 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2023—2024年度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示范案例遴选工作的通知 | |
发文字号:桂事管发〔2024〕5号 | 发布日期:2024年02月09日 |
各设区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发展改革委,区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加大公共机构绿色低碳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的宣传推介力度,充分发挥我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十四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规划》和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23—2024年度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示范案例遴选活动的通知》(国管节能〔2023〕321号)相关要求,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发展改革委决定在全区组织开展2023—2024年度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示范案例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各级机关事务管理、发展改革等部门,获得“节约型机关”、“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等称号或入选各项工作试点的公共机构。
二、遴选流程
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会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负责全区示范案例的组织动员、申报评审等遴选工作。其中各设区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负责本地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示范案例遴选工作,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区直各单位本级及所属事业单位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示范案例遴选工作。
(一)广泛动员。各设区市、各部门要积极动员有关单位根据示范案例主题(附件1),组织编写示范案例。各编写单位要严格按照案例模板的格式(附件2),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对工作开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总结的经验等方面进行充分阐述,尽量使用数据体现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成果。
(二)遴选推荐。各设区市、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加强审核把关,从编写单位范围内遴选有先进性、推广性、代表性的案例(每个设区市推荐4个不同方向的案例,每个区直单位结合实际推荐1个以上不同方向的案例),于2024年3月1日前将推荐案例正式报送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nc@jgswj.gxzf.gov.cn。
(三)评审公示。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发展改革委将按照同类最优、优中选优的原则,采取书面审核、专家评审、现场抽验等方式,从每个主题中进行初步筛选,汇总形成推荐案例名单。推荐案例名单经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正式报送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经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评审公示后,发布2023—2024年度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示范案例以及优秀组织单位名单并颁发证书。
三、工作要求
各设区市、各部门要认真开展示范案例遴选工作,通过案例宣传和经验推广带动更多公共机构和社会单位积极践行能源资源节约,促进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做好部署安排,广泛组织动员有关单位编写示范案例,并为案例获评单位提供更多的宣传推介平台,予以一定的表扬和激励。二要规范遴选流程,明确遴选要求,严格按照征集、初评、公示等有关程序,按时完成示范案例申报工作。三要提升案例质量,主动加强编写指导,并从严开展评审,把好质量关,切实遴选出见成效、有亮点、可推广的示范案例。
附件:1.2023—2024年度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示范案例主题
2.2023—2024年度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示范案例模板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机关事务管理局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2月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联系人及电话:沈环宇,0771—8805652)
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