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效力状态: |
发文单位: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 成文日期:2021年07月05日 |
标 题: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对杨友良评标专家处理情况的通报 | |
发文字号:桂建函〔2021〕445号 | 发布日期:2021年07月05日 |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有关单位,各评标专家:
经查,原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杨友良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根据《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29号)第十二条、《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53号)第九条第三项、《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政管办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桂建管〔2016〕116号)第九条、第三十条等相关规定,决定停止杨友良担任评标专家资格,并从广西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除名,不再接受其入库申请。自本通报印发之日起,杨友良不得再通过任何形式参加广西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活动。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1年7月 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桂建函〔2021〕445号)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对杨友良评标专家处理情况的通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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