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要求,我局编制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全文包括: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下一步工作打算等六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可以查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可与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民生路2号,邮编:530012,电话:0771-2803722)。
一、总体情况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2020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部署要求,重点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我局的重点工作,围绕“放管服”改革新任务新举措,聚焦社会公众需求,扎实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进一步提高机关事务政务公开透明度。2020年,我局对外公开政府文件161件。
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2020年,根据机构改革后人员变动情况,我局调整了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为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全局政务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研究解决困难和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网络发布等。局办公室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处室,落实有2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政务公开相关工作。各处室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为联络人,负责本处室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2.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年内,先后制定印发了我局《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宣传平台管理工作方案》《网站管理规定(试行)》《移动办公终端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全面加强网站、政务新媒体等信息平台的管理工作,为我局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奠定了坚实基础。
3.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编制情况。根据机构改革和最新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更新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公开的有关事项。在网站及时更新了局领导姓名、简介、工作分工以及单位机构设置、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职能职责等信息,确保网站信息与我局实际情况保持一致。同时,在局网站新增“住房保障”栏目,在公开目录下增加了“热点回应”“权责清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等3个子栏目。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运行情况。一是推进网站优质规范发展。根据中央、自治区关于网站建设的有关要求,将网站迁移至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的集约化平台,同时,充分发挥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功能,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方便公众查阅或获取。2020年,我局网站主动公开发布政府信息1448条,其中动态信息642条、通知公告209条、党风廉政51条,人事信息89条、财政信息108条,基层政务公开121条、政策文件20条、回应领导信箱11条、其他方面信息197条。二是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运维水平。制定信息发布工作制度,对拟发布的信息由专人负责审核把关,落实专人负责网站、政务新媒体的日常运行、管理和信息更新。2020年,我局(含局属单位)开设有网站1个、政务新媒体12个,其中微信公众号10个,微博1个、移动客户端1个。年内,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1042条,其中微信公众号871条、微博117条、移动客户端54条。
5.落实政策解读及回应情况。一是加强政策解读工作实效。采用图文、视频等方式,对重点工作和重要政策进行深入解读,2020年,我局通过网站、接受媒体采访、微信公众号和图表图解等方式解读重点工作、重要文件63次,在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政策解读图文22篇(次)。二是积极回应社会关注。针对群众反映的危旧改项目进度慢、幼儿入园难等问题,我局均第一时间指定专人负责联系沟通解答;就干部职工关心关注的住房公积金申领问题,协调区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南国早报刊登了相关文章4篇,并接受广西电视台的专访,及时回应市民关注。三是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如2020年1月1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期间,我局局长黄小川以政协委员身份,在委员通道环节就“公共机构如何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打造机关生活垃圾分类新常态”接受记者采访,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公共机构引领生活垃圾分类新风尚的重要性和示范性;2020年3月,为抓好中直区直单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梁万山接受广西电视台《桂在协商》节目采访,介绍区直中直驻邕单位疫情防控情况;12月,为推进我区营商环境优化,我局副局长梁万山接受人民网专访,专题介绍广西公共资源交易在平台整合共享方面取得的积极进展和成效,有助于社会公众对我区公共资源交易的监督、了解。四是及时解答网友留言。对领导信箱和网友留言提出的问题第一时间做出回应。2020年,我局共回复网友在线咨询问题11个。五是抓好12345政府服务热线。年内制定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12345政府服务热线工作制度(试行)》,明确12345热线的受理范围、办理时限等。今年以来,解决了园湖南路人行道上废弃围墙拆除、局属幼儿园入学咨询、疫情期间广西展览馆减租免租等多个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并按要求完成12329热线区直公积金部分的数据对接等工作。
6.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等监督情况。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我局绩效考核体系和日常督办事项,根据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印发的《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2020年度自治区直属机关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工作绩效指标及评分细则》要求,研究制定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考核方案,将各项工作具体落实到处室、相关责任人,并明确工作完成时限、要求、标准等,年内没有因政务公开工作失误被追究责任的情况发生。
7.贯彻落实新《条例》有关情况。一是在宣传上,采取图文并茂的方式,通过局网站、微信公众号、QQ工作群、宣传栏、LED显视屏等对新《条例》进行全面宣传解读,提高新《条例》的普及率、知晓率。二是在学习培训上,将新条例印发给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干部职工学习,并通过开展测试、组织参加网上有奖知识问答活动等方式,组织安排学习培训,确保新条例精神入脑入心。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结合机构改革后职责职能调整情况,对我局代管的公共资源交易职责进行全面梳理。一是公开公共资源交易权责清单。共梳理涉及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监管权责事项81项,涉及招投标监管权责事项72项,已在我局网站向社会公开。二是公开办事服务目录清单。落实“放管服”对机关事务领域的相关要求,推动公积金、公共资源交易、保障性住房、公务用车等服务事项公开透明、服务高效、监督规范,编制了相关业务办理的目录清单、办事指南以及工作流程图,在服务窗口和相关网站公开,推动实现“最多跑一次”甚至“一次都不用跑”,做到最大限度便企利民。
2.加强基层权力运行过程信息公开。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20〕35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从自治区层面制定印发了《2020年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广西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通知》。同时,指导、督促全区111个县(市、区)基层政府完成本级政府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标准目录编制工作,并在我局网站开设专栏进行集中发布,推动全区各级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3.加强重要决策和重大部署执行公开。一是抓好重要决策公开。按要求建立重大决策预公开工作制度,对拟出台的重要政策法规文件、拟实施的重点工程项目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均开展调研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和召开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研究等程序,确保决策的正确性、科学性、严肃性。二是抓好重大部署执行公开。围绕2020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任务分工和我局的中心工作做好政务公开。2020年,我局在网站上公开的工作规划、工作总结、财务审计等方面的信息共计126条。并按要求公开了《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4.加强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息公开。开发建设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及子系统,全区已有9个设区市完成平台系统的部署工作,全区公共资源交易各项数据信息基本实现实时共享和互联互通;推行“一网受理”、“一次通办”,推动业务办理从线下向线上转变,将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国有产权交易、矿业权出让、政府采购、药品和医疗器械采购等领域的基本信息、配置(交易)过程按要求在网站上公开,相关业务全部实现网上办理,为市场主体、社会公众、行政监督部门提供高效、便捷、优质服务。
5.推进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公开。2020年,我局共办理自治区人大代表建议1件、政协委员提案1件,已全部行文答复,办结率、满意率达100%,办理结果已在我局网站向社会公开。
6.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按规定在我局网站公开了局本级和局属单位的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以及政府采购招投标等信息,2020年,我局共公开发布部门“三公”使用情况说明和财政预决算信息21条、政府采购信息87条,实现各项财政资金信息、采购信息公开透明。
7.推进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在我局网站新增加了“住房保障”专栏,及时公开2020年申请广西区直单位社会化收储配租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的家庭名单,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3 |
3 |
3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09 |
4288.04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 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 年 度 办 理 结 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 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 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 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 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 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 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2 |
0 |
0 |
0 |
0 |
0 |
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存在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广度深度不够。从公开信息的内容看,大部分信息多为动态类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的距离,信息公开的质量和范围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更新不够及时。我局门户网站虽然能够做到及时准确发布信息,但有些栏目存在信息更新不及时、时效性不够高等问题。三是政策解读形式不够多样。进行政策解读多以文字解读为主,解读方式有待进一步丰富。四是缺乏专业技术人才。机构改革后,我局网站建设和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等信息化工作日趋繁重,但信息化专业技术人才比较缺乏,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贯彻落实新《条例》。准确把握新《条例》基本原则,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积极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领域,不断丰富公开内容,切实发挥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主阵地作用,全面、准确、及时、权威公开政府信息。二是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结合机关事务工作实际,推进办公用房、公务用车、住房保障等方面信息的公开力度。积极开展政策解读和热点回应,采取图文、视频等多种方式开展线上、线下政策解读工作,主动回应公众的期盼和关切。三是进一步完善提升平台建设。全面加强我局网站平台建设管理,建立完善相关的工作制度。推进我局网站与各部门网站之间的对接和数据整合,实现数据共享和信息互联互通。四是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邀请有关专家、技术人员到我局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专题培训,全面提高我局政务公开能力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