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到2021年7月,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开展“三增强三提升”活动暨“十大专项”行动,各处室、各单位立足岗位职责,创新工作思路,勇于攻克难题,扎实推进各领域各业务工作都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全局上下创新意识、宗旨意识和进取意识进一步增强,管理工作质量、服务保障质量和队伍能力素质水平实现了新提升。
自“三增强三提升”活动暨十大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局房地产管理处紧紧围绕“提升住房保障水平”目标要求,立足岗位职责,主动担当实干,勇于攻坚克难,住房保障水平得到了显著提升。
住房保障能力增强
围绕建立多渠道住房保障模式,进行深入调研和实践,累计解决2000多名区直单位干部职工的住房问题,对稳定队伍,激发工作活力起到了重要作用。目前,多层级覆盖、多渠道供应的住房保障格局已基本形成,区直单位住房保障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在可出售产权住房方面。可售产权房主要是危旧改新建住房。通过推进危旧房改住房改造,可以向干部职工提供经济实惠的产权房,是解决区直单位职工住房困难的实际举措。近年来,我局相继启动了多个宿舍区的改造工作,惠及住户家庭3800多户。与此同时,积极做好区直单位剩余非还建房调剂工作,目前已调剂区直单位的剩余非还建房2600多套。
在周转住房方面。周转住房是出租给干部职工使用的住房,规范和解决干部职工周转住房问题,既能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使其能够有更多精力投入工作,也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预防腐败的重要举措。目前,我局已实现各层级领导干部职工的周转住房保障全覆盖。
住房管理水平提升
从政策上规范住房调剂工作。根据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补充规定》(桂政办发〔2019〕22号)要求,结合当前区直危旧改住房调剂中普遍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了《区直单位非还建剩余住房调剂供应实施细则》。
完善多主体供给的住房供应机制。2019年我局印发了《林里苑小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补充规定》、《自治区引进人才周转住房保障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将自治区直属单位异地交流、挂职、人才引进等干部纳入了林里苑公租房保障范围。2020年,又进一步编制完成《区直单位周转住房标准》,改变了过去分散提交申请和审核的管理模式,为进一步规范住房供应工作和提升工作效率创造了良好条件。同时,印发了《区直单位公共租赁住房收储配租工作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管理。
建立购改租公租房空置房源巡检工作制度。从2021年开始每个季度开展全面巡检工作,对巡检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维修整改。
危旧改工作质量提高
危旧改工作住户涉及面广,利益诉求复杂,户型设计、总平方案、施工报建等办理手续繁杂,需协调部门多。针对这些难题,房地产管理处主动对接相关部门协调解决相关事宜,并根据工作实际,加大宣传力度,定期到小区内与住户交流,通报危改工作推进情况,就住户关切的问题进行沟通,倾听住户群众意见,了解群众意愿,重视住户提出的问题。通过提升服务意识,用心做好接待工作,认真答复群众的信访问题,积极寻求住户及所在单位的理解和支持,危旧改工作质量得到显著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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